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5号),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关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原则上由对应省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
具体为我省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以及工程系列机电、轻工、电力、 食品、建筑建材、交通、林业、测绘国土、水利水电、地质勘查、 冶金、石油化工、信息通信、物联网、纺织、铁路、医疗器械、 标准计量质量、广播电视、 民爆、网络空间安全、测控仪器、农业工程等专业省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工程、农业、工艺美术、体育、技工院校、文物博物、实验 技术、艺术等职称系列新设专业如有开展高技能人才贯通评审职 称需要的,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应按程序向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报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开展贯通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