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报人属于中央在京单位,为何不能申报社会化职称?
答:根据京人社专技发〔2016〕1号文件,中央在京单位可以评审职称,应在本系统内评审职称。
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北京市职称评审委托函》,或经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由本单位出具委托函,可参加本市职称评审。
委托函需在个人申报时上传到申报系统。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中已备案的职称系列(专业) 不接受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