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均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申报评审待遇。
★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可参加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