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农业系列高级职称答辩通知
各市、省直有关部门职改办:
经省职改办批准,农业系列职称评审答辩定于2023年11月5日至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所有申报农业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应农民技术专业高级 职称申报人员),其中正高级资格含: 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农 经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 师、水产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副高级 资格含: 高级农艺师、高级农经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农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水产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二、 答辩时间
11 月 5 日 ( 周 日 ) 农业工程、水产工程专业,于8:00时起做好答辩准备,随时保持QQ 在线、手机畅通;
11 月 6 日 ( 周 一 ) 至 1 1 月 8 日 ( 周 三 ) 农业技术、畜牧 兽医专业,请答辩人员于8:00时起做好答辩准备,随时保持QQ在线、手机畅通;
11 月 7 日 ( 周 二 ) 农民技术专业,请答辩人员于8:00时起做好答辩准备,随时保持QQ 在线、手机畅通。
三、 答辩方式
答辩全部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答辩人员请于11月5日前按 照附件中临时分组添加 QQ好友(添加好友时验证信息为“正高/ 副高+单位全称+本人姓名”)。 具体安排务必随时关注所添加QQ个性签名。
四、 有关事宜
1.答辩人员接通视频后,请第一时间出示本人身份证。
2.答辩人员需自行准备通讯设备,保持通讯及网络畅通,选 择安静、明亮、独立的答辩环境。画面要求:正面拍摄,确保参评人员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且清晰可见。
3.答辩人员未按规定添加 QQ, 无故不参加答辩,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无答辩成绩。
4.答辩人员不遵守答辩纪律,取消答辩资格。
咨询电话:0311-86256892
附件:答辩人员临时分组及对应QQ 号码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职改办
2023年10月31 日
附件
答辩人员临时分组及对应 QQ 号码
1.正高级农艺(经)师、高级农艺(经)师、农业技术推广 研究员(农业技术专业)申报人员请添加以下5个QQ:
1169276375、2049410443、1877236841、2065977176、2279626478;
2.正高级畜牧(兽医)师、高级畜牧(兽医)师、农业技术 推广研究员(畜牧兽医专业)申报人员请添加以下5个QQ:
42831076、3360155735、3638569341、2645809853、2237442095;
3.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水产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 师、农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水产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农业 技术推广研究员(农业工程、水产工程专业)申报人员请添加以下2个QQ:
2140906823、1654816278。
4.农民技术专业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请添加
QQ:1849098563。
备注:请申报人员添加QQ 后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严禁频繁发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