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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河北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职称证

各市、省直有关部门职改办:

按照省职改办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河北省正高、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2023年度申报会计专业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的全体人员。

二、答辩方式

采取线上视频答辩方式进行。

三、答辩时间

2023年11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00。

四、答辩内容

答辩重点是考核参评人员会计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内容。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答辩总时长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其中前3分钟简述工作主要业绩,剩余时间由专家提问;申报高级会计师答辩总时长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前2分钟简述工作主要业绩,剩余时间由专家提问;请参评人员把握答辩时长,若超时将适当扣分。

五、相关要求

(一)设备要求:答辩过程采取双机位设备同时进行,一台用于在线答辩,一台用于视频监控。a.主机位最好使用电脑,用其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要求音视频采集均良好正常);b.手机1部(电量充足且摄像头从考生后上方成45°拍摄,确保能看到考生的桌面和双手);c.手机支架(1.5-2m左右高,用于放置监控手机)1个;d.两个腾讯会议账号(接收到答辩通知的手机号码账号需登录电脑设备,另一个账号登录在放置于后方的监控手机上);e.所有设备均需提前下载最新版本的腾讯会议以及谷歌浏览器,(画面要求:正面拍摄,保证参与答辩人员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且清晰可见),保持通讯及网络畅通,答辩时选择明亮、整洁、安静、独立的环境,独立进行答辩,房间不能有其他人员,答辩时不得低头查看参考资料,若出现违规情况,取消答辩得分。

(二)设备测试:请参评人员于2023年11月17日-11月27日,期间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答辩测试,评委了解情况。请11月18日-19日根据短信通知按时进行系统测试,请提前预留好测试时间,准备好网络环境及设备(测试好的设备,正式答辩时不允许再更换)。

(三)请各参评人员根据预答辩时间提前20分钟上线,按照网络工作人员安排,按分组顺序核实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依次进行答辩。

(四)参评人员答辩前无故不参加测试、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无答辩成绩;不遵守答辩纪律的人员,取消答辩资格。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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