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网上申报
7月2日(周二)-7月23日(周二),申报人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进入“个人办事”栏目,注册登录后,选择“职称评审”模块,进入“北京市职称评审服务平台”,选择“我要申报”,进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选择申报专业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各系列(专业)基本评价标准及各评委会要求,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并于7月23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申报人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单位审核推荐
7月2日(周二)-7月30日(周二),申报人提交职称申报信息后,相关内容将被提交到社保缴纳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申报人所在社保缴纳单位需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点击“法人办事”栏目,登录后选择“职称评审单位审核推荐”模块,进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对申报人所填写的个人全部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提交。
推荐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3.评审机构审核
7月2日(周二)-8月30日(周五),评审服务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首次审核。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服务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予以退回。
申报人按要求及时补正材料并提交。
补正材料后,单位需重新审核。
补正材料发生重大变化的,尤其是业绩、成果条件内容改动较大的须重新公示。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4.个人缴费
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在北京市职称评审服务平台下发的短信通知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完成缴费,视为放弃申报。
评审服务机构将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