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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程技术机械专业(电气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1.适用范围1.1电气工程专业主要指与电能的生产、传输、使用有关的器材与设备制造、转换控制、信息处理、系统运行等工程技术及其管理的专业,是传统的电工技术与现代科 ………

职称证

天津职称

1.适用范围

1.1 电气工程专业主要指与电能的生产、传输、使用有关的器材与设备制造、转换控制、信息处理、系统运行等工程技术及其管理的专业,是传统的电工技术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而形成的专业。

电气工程可按电气装置、用电系统、电工材料等方面分为:电机与电器、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等三个专业方向。

1.1.1 电机与电器专业方向包括:

a.发电、输变电、配电装置、网络系统、高压技术等。

b. 各种电机,含交流电机、直流电机、微特电机等及各种变压器。

c.各种电器,含通断、调节、控制和保护电器与设备的各种器件与装置。

d.其他各类电气装置,如:电动工具、电加工设备、电加热设备、电光源、电池、日用电器等。

e. 电力电子装置及其器件。

1.1.2 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专业方向包括:

a.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技术。

b. 计算机控制与应用技术。

c.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1.1.3 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专业方向包括:

a.电线电缆。

b.导电材料。

c.半导体材料。

d.电绝缘材料和其他电介质材料。

e.磁性材料。

f.其他电工材料(例如,热敏材料等)。

1.2 电气工程专业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电气产品和成套设备的研究,设计、工艺、标准化、制造、试验、运行、维修,技术引进产品的消化吸收及相应的技术管理。

从事电气工程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时,必须依照下列条件进行评审。

2.基本条件

2.1 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2 在任现职期间,历年业绩考核均应为“称职”标准以上。

3.学历和资历

3.1 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3.2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获得博士学位,确定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

b.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c.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4.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考查其是否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了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水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通过继续教育达到知识更新的程度和水平。根据从事的专业和设计、制造产品的特性,在具体科目上可以有所侧重。

4.1.1 基础理论知识

a.电机与电器专业:电工原理、电子技术基础、材料力学、电工材料学、机械零件与机械原理、电机学与电器学基本原理知识、现代控制理论、微机原理与应用等。

b. 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专业:电工原理、电子技术基础、机械设计基础、,材料力学、理论力学,工程力学、现代控制理论、反馈控制理论、微机原理及应用、自动控制原理、电子测量技术、数字信号处理、电气工程中的数理统计等。

c.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专业:电工学、电子学、电机学、介质物理、介质化学、电工材料学与电子材料学基础知识、绝缘材料基本理论知识等。

4.1.2 专业知识

a.电机与电器专业:机械设计、高压技术、电机与电器结构设计、现代测试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现代设计方法,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工厂供电、电力系统自动装置等。

b.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专业:电机与拖动、电力拖动自控系统、模拟信号系统、检测电子线路、微机控制技术、自动化仪表及过程控制、工厂供电、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最优控制原理及应用、系统辨识原理及应用、集散控制系统、微机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计算机模拟技术、电力系统自动装置等。

c.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专业:材料制造工艺基础知识、绝缘材料实验、电缆结构设计理论,电缆工艺、高压技术理论、现代测试技术、电工材料专用设备知识等。

4.1.3 相关知识

a.了解本专业产品或控制系统的主要服务对象的生产过程及其对本专业产品或控制系统的各项技术与质量要求。

b.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及趋势、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法规等。

c.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概念和理论、方法。

d.了解与本专业工作有关的市场营销、技术经济分析、工业设计、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环境保护、可靠性分析等基本知识。

e.熟悉计算机操作系统,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能结合工作上机操作。

4.2、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考查其是否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通过继续教育达到知识更新的程度和水平。根据从事的专业和研究、设计、制造的产品或控制系统的特性,在具体科目上可以有所侧重。

4.2.1 基础理论知识

按所从事的不同专业方向应分别具备4.1.1条规定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并能根据专业发展不断更新。

4. 2. 2 专业知识

a.除按所从事的不同专业应分别具备4.1.2条规定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应对其研究、设计、制造的产品(包括单初,和成套设备控制系统等)所涉及的主要专业理论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并对某一分支的技术领域有独到见解或专长。

b.比较熟练地掌握二种现代设计方法,重点是计算机辅助设计,优化设计,可靠性设计和价值工程等。

4.2.3 相关知识

a.熟悉本专业产品或控制系统的主要服务对象的生产过程及其对本专业产品或控制系统的各项技术与质量要求。

b.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法规等。

c.熟悉全面质量管理的概念和理论、方法。

d.熟悉计算机原理及网络技术,能够运用计算机对本专业相关的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处理,或能够组织引进计算机辅助设计应用软件。

e.熟悉其他与本专业工作有关的基础知识。

5.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

5.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考查:

5. 1.1 能够比较好地运明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承担一般技术难度的研究、设计、制造任务和解决电气工程专业技术领域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a.从事电机:与电器专业技术的人员,能够独立完成产品和零部件的测绘、制图和设计工作。能够独立完成相当于常压下普通交直流电机或接触器、断路器等一般难度的电机电器产品设计和比较复杂的生产工艺工作。或能够独立完成相当于中型企业输

变电系统设计工作。

b.从事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专业技术的人员,能够独立完成相当于万能铣床等机械设备的电力拖动系统和继电器、接触器控制系统的设计;或能独立完成一般技术性能的直流双闭环调速系统的设计;或能设计用单板机或可编程序控制器的自动控制系统;或能独立完成设计其他一般技术难度的电力拖动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

c. 从事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专业技术的人员,能够独立完成一般技术要求的电力电缆、通讯电缆、橡套电缆及电器设备安装线、漆包线等生产工艺的编制。掌握传统的电线电缆及电工材料的研制方法。并能独立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关键工艺问题。

5. 1.2 能够正确运用通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具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开发新产品的能力。

5. 1.3 具备一定的分析、判断和总结能力,能够参加中等规模项目的立项调查、局部方案论证、引进项目的技术谈判、实验研究、技术推广和市场调查等工作,并在其中独立承担某一方面工作。

5.1.4 能起草开题报告,提出研究设计方案。能独立编写技术文件、工作总结,并负责校正或审核本专业的文件图纸。

5.1.5 具有在技术工作中协调解决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5.1.6 具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5. 1. 7 有一定的电气产品或控制系统的设计开发的实践经验,较好地完成过下列工作之一:

a.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国家或市(部)级重点电气产品或工程成套控制系统的设计、研制工作,并在其中独立承担中等技术难度的部分项目的科研设计任务。

b.独立承担一项以上中型电气工程成套设计。

c.独立承担完成二项以上一般技术难度电气产品和比较复杂的元器件的设计。

5.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侧重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考查:

5.2.1 能够熟练地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电气工程专业技术领域内重要或关键技术问题。

a.从事电机与电器专业技术的人员,能够完成具有特殊性能(例如:高温、高压、大容量、耐腐蚀、低功耗、低振动等)要求的电机电器产品设计工作;或能够完成相当于大型企业输变电系统设计工作;或能够完成具有特殊性能要求的成套工程设计工作。

b.从事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专业技术的人员,能够完成相当于重型立式车床、龙门刨床等复杂程度的电力拖动和闭环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或能够完成交流电机变频调速系统,数控装置等复杂的电力拖动及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

c. 从事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专业技术的人员,能够完成具有特殊性能要求的电力电缆生产工艺的编制,能够正确选择和定量计算高压电缆设计参数;或能够完成具有特殊性能的电线电缆成套工程设计工作。

5.2.2 能够熟练地运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具有研究、开发设计或引进消化吸收技术难度较高或复杂的电气产品的能力。

5. 2.3 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完成较大规模项目的立项调查,总体方案论证、实验研究、技术推广或市场调查等工作。

5.2.4 在产品或工程成套控制系统开发设计中有创新精神,能不断地对产品或控制系统的设计提出新构思、新方案或对其控制原理有突破性见解,并经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

5.2.5 具有在实际工作中协调解决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5,2.6 具有指导工程师、研究生完成研究、开发和设计,并能审核工程师完成的技术成果,承担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鉴定工作的能力。

5.2.7 有比较丰富的电气产品或控制系统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的实践经验,较好地完成过下列工作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国家或市(部)级及对行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点产品或控制系统的设计、研制工作。

b. 完成过二项以上中型工程成套控制系统设计或作为主要技术骨于完成一项大型工程成套控制系统的设计工作。

c.完成二项以上技术密集、复杂的电气产品或具有独特性能的元器件的设计工作。

d.完成二项以上重点工程成套控制系统的核心控制部件或单机的设计工作。

5. 3 从事系统运行、维护及技术管理的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其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的条件可分别参照《设备工程》、《工业工程》标准中有关条件并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6.业绩成果

6.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并应符合以下条件:

6.1.1 在科研、设计或工艺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参加完成国家、市(部)级重点项目和对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重点科研、设计项目的部分工作,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b.承担完成的科研、开发、设计项目,经同行专家评议,并经实践检验,公认在整体设计或重要部件设计中有独特的创造性和新颖性。

c.承担完成二项具有一般技术难度和比较复杂的科研、设计或引进消化吸收项目的设计,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d.承担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科研、设计项目,获得过市(部)级科技进步奖,或获得过市(部)级科技成果奖、新产品奖等一项以上。

6.1.2 撰写以下著作或论文之一:

a.撰写二篇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技术论证报告、技术总结等。技术报告要求有学术见解,调研、设计、测试的主要数据齐全准确、结论正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具有一定的价值。

b. 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公开发行、内部发行或批准印刷的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论文要反映其应具备的技术水平和写作能力。

c. 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d.参与制定企业技术标准(规范),其中独立承担撰写的内容不少于二个章节,以上标准(规范)均已被主管部门采纳并批准实施。

6. 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其在担任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2.1 在科研、设计或工艺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以上国家、市(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b.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一项以上复杂的、技术密集的科研、设计、工艺项目。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独特的创造性和新颖性。

c.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大型成套项目的设计工作,或完成-二项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的设计工作,经专家鉴定符合要求,并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d.独立完成二项以上难度较高的和复杂的电气产品的科研、设计或引进消化吸收设计的项目,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e.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科研、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市(部)级科技进步奖一项以上,或获得过市级科技成果奖、新产品奖二项以上。

6.2.2 撰写以下著作或论文之一:

a.作为第一撰写人。撰写二篇以上重要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或技术总结等。技术报告要求有学术观点,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结论正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b.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市级专业学术会议或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公开发行、内部发行或批准印刷的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论文,论文要反映其应具备的学术水平和写作水平。

c.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d.负责或作为主要撰写人参加过《技术手册》(公开出版)的编写工作。

7.外语水平

7.1 申报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应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按规定的标准经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

7.2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应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按规定的标准经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

8.破格晋升条件

为广开才路,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本标准第三部分“学历和资历”以外其他各项条款及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不受“学历和资历”规定的限制,破格申报。

8.1 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8.1.1 学历够条件而资历不够条件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获市(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其它同档次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b.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负责人设计出的产品或开发的新技术在降低成本、扭亏增盈、提高质量、开拓市场等方面取得了可以考核的显著效益(附有关材料),并得到市级主管部门的认可。

8.1.2 资历够条件而学历不够条件的,除符合8.1.1条款要求外,还必须通过二门以上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8.2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8.2.1 学历够条件而资历不够条件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经省部级以上部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或经国家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b.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主要负责人,或获市(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其他同档次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c.负责设计的产品成为本行业的更新换代产品,或成为市(部)级主管部门推荐使用的产品。

8.2.2 资历够条件而学历不够条件的,除符合8.2.1条款要求外,还必须通过相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9.其他

9.1 本标准中所列学历均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为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后的累计有效年限。

9.2 后取学历人员可参照本标准申报相应级别的技术资格。

9.3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机关及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其他性质的单位可参照执行。

来自天津市客户的评论:请问熊老师,按照目前的情况来说,我们这种普通单位上班的,是不是没有论文和专利基本就没戏了呢?感觉去年申报的时候,尤其是专利,没有专利的基本都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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