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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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标准

一、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为人民做学问,坚持实 ………

职称证

天津职称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为人民做学问,坚持实事求是、追求真理。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研诚信,遵守学术规范。

(三)具备从事科研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语言能力及必需的身心条件,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四)符合国家和我市规定的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相关要求。

二、研究实习员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专业能力要求。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初步掌握科研工作基本方法,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完成承担的科研工作。

三、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并从事研究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4年。

(二)专业能力要求。对某一学科或特定领域具有较为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掌握科研工作的方法,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和撰写研究成果的能力。

(三)业绩成果要求。任现职以来,应具备符合下列成果形式的代表性业绩成果至少3项,其中第1种成果形式最多记为1项:

1.参与完成省部级社科规划课题,或主持完成局厅级单位委托课题。

2.在国内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调研报告或学术资料。

3.独立出版10万字以上学术著作,或合作(署名前二)出版20万字以上学术著作,或独立出版译作,或独立出版15万字以上学术资料。

4.获副省部级领导肯定批示的应用研究报告(署名第一)。

5.在中央重要媒体或省部级机关报纸独立发表理论文章。

(四)破格条件。不满足本条第(一)款学历、资历要求,但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获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天津市优秀调研成果奖三等奖(署名前二)。

2.主持完成的项目成果被厅局级党政机关正式文件采纳。

3.省部级领导肯定批示应用研究成果(独立作者)。

4.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鉴定合格。

5.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应用研究成果(署名前三)。

6.独立发表学术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四、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二)专业能力要求。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扎实的学术功底和较丰富的学术积累,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能够根据国家需要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设计具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主持本学科领域研究工作的能力。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对本学科某一领域有深入的创见性研究,能独立撰写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论文,在推动学科建设和发展方面作出较大贡献。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的人员,能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相关领域重要问题,撰写较高质量的对策研究成果;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重要项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业绩成果要求。任现职以来,应具备符合下列成果形式的代表性业绩成果至少5项,其中第1种成果形式必须具备且最多记为1项:

1.参与(署名前二)完成省部级社科规划课题2项,或参与(署名前二)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局厅级及以上课题2项。

2.在国内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调研报告,被转引2次以上,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之一论点摘录,或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之一全文转载;或在国内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调研报告。

3.独立出版15万字以上学术著作,或合作(署名第一)出版20万字以上学术著作,或独立出版20万字以上学术译著。

4.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批示的应用研究报告(独立作者)。

5.在中央重要媒体或省部级机关报纸独立发表有重要影响理论文章。

6.主持完成重要应用研究项目,被厅局级机关文件采纳。

7.独立成果获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天津市优秀调研成果奖三等奖1项,或合作(署名前二)获以上奖励2项。

(四)破格条件。不满足本条第(一)款学历、资历要求,但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获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天津市优秀调研成果奖二等奖、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署名前二)。

2.独立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应用研究成果。

3.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结项鉴定为优秀等级。

4.获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的应用研究成果(署名前二)。

五、研究员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二)专业能力要求。科研能力强,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和深厚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根据国家需要和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方向,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或开创性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主持研究工作的能力。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在本学科某一领域做出开创性研究或在重要理论问题上有所突破,能独立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和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促进本学科发展,在推动理论创新、文明传承、学科建设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的人员,能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相关领域重要问题,撰写高质量的对策研究成果;或作为负责人主持完成重要项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业绩成果要求。任现职以来,应具备符合下列成果形式的代表性业绩成果至少6项,其中第1、2种成果形式必须具备且第1种成果形式最多记为1项:

1.主持完成省部级规划课题或国家级项目1项。

2.独立出版20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或合作(第一作者)出版20万字以上学术著作2部。

3.在国内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调研报告,被转引5次以上,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之一论点摘录,或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

4.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批示的应用研究报告(独立作者)。

5.在中央重要媒体或省部级机关报纸独立发表有重大影响理论文章。

6.主持完成重大应用研究项目,被省部级机关正式文件采纳。

7.独立成果获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天津市优秀调研成果奖二等奖1项,或合作成果(署名第一)获以上奖励2项。

(四)破格条件。不满足本条第(一)款学历、资历要求,但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或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天津市优秀调研成果奖一等奖、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署名第一)。

3.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应用研究成果2项(独立作者)。

4.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结项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5.获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1项(独立作者)。

六、有关说明

(一)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受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者,在受处分时期内不得申报;

2.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1年内不得申报,且该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的有效任职年限;

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者,该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的有效任职年限。

4.对于存在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标准所列学历和学位均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学历和学位。

(三)本标准中所称国内学术刊物指公开出版并有“CN”、“ISSN”刊号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内刊。所称核心刊物指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扩展版来源期刊,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制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等。所称出版指已出版发行并有“ISBN”书号。

(四)本标准中所称中央主要媒体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月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

(五)本标准中所称发表论文或调研报告(不包含书评和会议综述),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在报纸或其他媒体发表的文章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

(六)国外学术刊物发表的SCI、CSCI、EI等非会议论文按CSSCI同等对待,其它论文由评审专家确定质量等级。

(七)本标准中所称国家级项目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等,省部级规划课题指省级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中的软科学项目、文化艺术规划项目、教育规划项目等。

(八)同一成果符合成果形式中的多项条件,只可按其中1项申报。

(九)本市以外同等级别的社会科学类优秀成果政府性奖励,参照执行。

(十)涉及保密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的评价,由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认定。

(十一)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均属破格人员。破格人员申报高一层级职称,除基本条件、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符合相应层级规定外,还应具备相应破格条件。

来自天津市客户的评论:请问熊老师,按照目前的情况来说,我们这种普通单位上班的,是不是没有论文和专利基本就没戏了呢?感觉去年申报的时候,尤其是专利,没有专利的基本都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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