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廊坊市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下列人员具备中级职称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11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廊坊市教育局
邮箱地址:lfsjyjzgb@126.com
联系电话:15133603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