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安排,经承德市各专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2月7日-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12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过县区职改办或市直单位人事科反馈至市职改办。
附件:
工程系列通过人员.xlsx
建筑专业评审通过人员.xlsx
教育系列通过人员.xlsx
农业专业评审通过人员.xlsx
文化艺术通过人员.xlsx
承德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