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刘义等1335名参评人员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根据职称评审相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署名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反映。
公示时间:12月14日—12月20日(工作日)
受理单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非工作日不予受理)
电 话:0311—87904557
附件:2023年度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