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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石职改办字〔2022〕133号

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石职改办字〔2022〕133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人事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职称 ………

职称证

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石职改办字〔2022〕133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人事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2)2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7月初,安排部署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7月18日前,完成申报推荐数量备案。

(三)8月14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申报推荐。

(四)8月中旬,收取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纸质)。

(五)9月上旬,完成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核及高、中级职称网上申报。

职称办理

(六)9月中旬前,收取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纸质)。

(七)9月下旬,完成中级职称申报资格抽查。

(八)9月25日前,向省报送高级申报材料。

(九)11月10日前,完成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十)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结果备案工作。

二、申报范围

凡是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新型职业农民

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市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数量

坚持按岗申报推荐原则,合理控制全市申报推荐总量和用人单位申报推荐数量。

除评聘结合专业外,现有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相应岗位设置数120%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申报。

因专业技术人员密集且申报人员业绩突出确需申报的,要严格控制在相应级别岗位设置数的130%以内。

职称办理

为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待聘人员超过相应岗位设置数20%以上的,可采取退二进一的方式进行申报。

四、工作程序

今年是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后的首次网上运行,为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避免系统使用中受意外因素影响申报评审,将继续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并行政策,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纸质材料备份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照申报评审条件和组卷要求准备工程师职称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按照填报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劳动关系所在地申报,申报单位须与社保参保单位一致

自由职业者可通过其代存档案并缴纳社保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柔性引进人才需为我市主导产业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应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二)用人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要按照公开述职、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集体研究等程序组织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规范、完整。

同时,要协助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并对确定的申报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职称申报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非公单位申报人由所在工作单位履行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

职称办理

劳务派遣员工由劳务派遣单位会同实际用工单位履行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

自由职业者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

(三)逐级审核上报。

各县(市、区)职改办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网上资格审查流程,选派专人负责,按照申报条件和有关申报政策,逐级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完整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当前实际职称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退回;

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省、市职改办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抽查。

(四)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各评委会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和《河北省评委会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

1.对评审专家库进行调整。

要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注重吸纳高水平的本行业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专家库,确保专家库成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对已办理退休手续、已脱离本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不能正确履行评审工作职责、群众有反映的人员,及时调整出专家库。

2.对申报材料的复核。

各专业评委会主管部门收到参评人员材料后,要组织专人对申报参评人员材料进行复核,做好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精心组建评委会。

要按照有关要求组建评委会,并在去年的基础上调整不少于三分之一,已连续两年担任同一评委会的评委今年必须进行调整。

职称办理

评委会组建部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审方案,在开评前7天通过系统向市职改办报送评审方案。

评审方案包括评审的时间、地点,分设学科组、拟使用评委数量,以及评审程序等方面内容。

市职改办对上报评审方案进行审定,并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所需评委,组成本届评委会。

4.认真组织评审工作。

中级评审实行封闭管理,避免外界干扰。要规范操作,不得简化评审程序,不得随意降低评价标准。

要落实评审结果公开、公示、回避制度,建立评审质量评估、巡查、举报核查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

要根据参评人数和疫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今年各中级评委会原则上不组织现场答辩,必要时可实行线上答辩

5.评审结果备案。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要妥善处理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市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备案材料,包括评审时间、地点、评审工作总结、会议纪要、公示情况,以及通过人员和淘汰人员名单等。

6.确保评审质量。

评审工作要克服“四唯"倾向,根据各层次人才特点,注重考核参评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增加工作量、工作效益、满意度、创新成果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切实提高评审质量。

职称办理

2022年各专业评委会淘汰率原则上控制在10%左右,对于单独分组评审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结合和考评结合的专业可适当降低淘汰率。

五、有关政策把握

(一)关于退休年龄问题。

评聘结合专业申报参评人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非评聘结合专业申报参评人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二)关于新增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

一是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

从今年开始,开展大数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参评人员范围为从事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及线上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企事业单位数字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是艺术创意设计和动漫游戏设计专业。

在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中新增艺术创意设计和动漫游戏设计两个专业,由省文联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职称办理

艺术创意设计参评人员范围为从事艺术创意设计、舞台艺术或文创产品创意设计工作的新文艺群体专业技术人员。

动漫游戏设计参评人员范围为动画、漫画、电子游戏专业领域从事策划、编剧、导演、美术设计等工作的新文艺群体专业技术人员。

(三)关于进一步贯通职业发展通道。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鼓励支持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评审,报考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四)继续实施向抗疫一线人员倾斜的职称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和《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范围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175号)等政策文件精神抓好落实,确保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优惠政策落实落地,激励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

一线医务人员要在组卷时附当地卫健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在申报系统上传。

(五)关于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和乡村中小学25年教师申报问题。

按照省人社厅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从今年起,所有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需有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1年以上任教经历,并作为申报时的必要条件。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和乡村中小学25年教师申报实行指标控制。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数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进一步完善推荐办法,严把申报条件。

职称办理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要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教研及其他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及其他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

(六)关于职称评审历史数据梳理上报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2010年至2020年期间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还未录入的,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随时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录入服务。

二是做好2010年之前职称历史数据梳理审核上报工作,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切实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利益。

三是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数据导入工作,各评委会完成评审工作后,在备案的同时,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报送市职改办,确保评审信息及时录入,便于专业技术人员查询。

(七)其他问题。

一是关于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评审问题。

按照我省关于开展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文件要求,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中不受学历、资历、资格和岗位数额限制,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

二是关于申报评审职称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是关于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合格书认定问题。

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统筹协调,压实责任,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职称办理

特别是要组织好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学习培训,指定专人负责,熟悉掌握操作方法。

各申报单位要指导专业技术人员顺利完成网上申报,各中级评委会要熟悉网上评审流程,实行网上评审。

(二)强化服务意识。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各个环节的服务保障工作。

要加大职称申报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非公单位和自由职业者申报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让广大专技人员和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了解熟悉职称政策,要设立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对反映的问题要抓早、抓小、抓细,及时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深入基层单位进行指导监督,重点检查基层单位申报推荐工作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是否公开透明、是否落实推荐结果集体研究、推荐结果在本单位是否公开公示等方面问题。

要严厉打击违纪违规申报评审以及申报身份造假、业绩造假等行为,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四)强化疫情防控。

要认真分析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对职称工作的影响,坚持疫情防控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申报材料原件审核、申报材料收取、组织说课和召开评委会等各个环节,都要随时关注疫情情况,研究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安全开展。

本通知未作明确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来自石家庄客户的评论:
还是熊老师厉害,文件你们发布的真早,看来今年的职称评审又要开始了,加油吧!
来自河北省客户的评论:
关注熊老师没有错,很多细节问题,难点,指导,都是熊老师可以解决的,不能说一定正确,但是考虑的最全面,最客观,对我们来说确实能够及时规避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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