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资讯

衡水市职称申报  >   职称资讯频道
评职称 主页

陕西:2022年度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认定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65号),结合社会人才工程系列评审情况,现将2022年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档案在我中心代理,并 ………

职称证

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65号),结合社会人才工程系列评审情况,现将2022年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档案在我中心代理,并在陕西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022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爱党爱国,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工程技术领域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2.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按照要求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职称符合认定条件的,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应的评审委员会直接认定。

参评人员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所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应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辅助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3.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聘任为技术员;

(2)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聘任为技术员。

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聘任为助理工程师;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聘任为助理工程师;

(3)大学专科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聘任为助理工程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单位)、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企业(单位)、个人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四)有关事项说明

1.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

2.工程技术领域实行国家统一组织职业资格评比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

三、申报流程

申报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工作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并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汇总申报人员信息填写《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并统一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评审公示:认定结果公示将统一在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通知公告专栏发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证书申报:本次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查询打印证书时间请关注手机短信通知,证书查询打印网站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政务服务网(试运行)--个人服务--快速链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查询系统。

五、报送材料

1.《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1份(A4纸双面打印);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3.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证明1份;

4.单位出具《×××同志申报 职称认定推荐材料》1份,并加盖公章;

5.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6.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各1份,凡持国(境)外学历申报者,必须出具国家教委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7.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1份;

8.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1份;

10.其他资料:参评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论文论著、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11.电子版两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1张。

上述申报材料由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2--10项顺序整理装订附目录。附件请登录“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职称评审--下载专区”下载。

六、材料报送时间、地址

(一)时间:2022年8月15日—8月26日(工作日)。

(二)地址: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业务大厅(西安市翠华路1819号)。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0日

来自石家庄客户的评论:
好像这么一看,各地的政策真的如熊老师说的,都很雷同啊,就是细节层面,可能会有部分差异!
来自河北省客户的评论:
去年申报过一次,有幸看到了全过程,只能这么说,您要是认为交钱就完全不用管了的,只能是智商不在线,因为中间的过程非常繁琐,熊老师说的非常中肯!

本站访客:1301职称咨询请扫描 职称咨询请扫描
Copyright @2017-2027 Power by www.zuozizhi.com
冀ICP备16025205-2号
1993219023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