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才问过熊老师,企业评审的职称是否可以全国通用,后续要不要重新再办理一个职称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时候这个证书能否通用吗?对于这个问题熊老师需要说一下目前的情况!
如果人才问熊老师这个问题,熊老师认为应该是不可以全国通用的,别说全国了,地方可能很多都不是特别认可!
您要搞清楚,您的职称是企业评审的,不是人社局或人社局职改办等相关部门评审的,这就是一个最大的问题!
●如果说您的企业具备自主评审权,很多人才也纠结这个点,他说我单位本身具备自主评审权,我们可以评审,其实对于这种说法,熊老师认为没有问题,你可以进行单位内部的评审,但是这个东西仅仅针对于你们单位目前的情况它是方便于你们单位资质办理和项目招标投标的,不是方便于别的单位的,你们单位再认可,跟别的单位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家凭什么认可呢?
除非有一种情况,就是您单位评审,但是备案到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下证的,是可以用的!
早在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也就是大部分具备自主评审权的单位,可以自己单位评审,评审通过以后人社相关部门会进行备案,有可能也是人社部门下发证书!
●截止至目前为止这个问题,最大的争议点就在这里,所以现在熊老师接触到很多人才,在实际用证过程中无论是资质办理的用证还是项目招标投标的用证,还是说晋升高一级职称的用证,基本上十之八九都是不认可的!
●但是呢,前期成都市人社部门颁发了一个职称申报的政策,说的是:证书由经四川省人社厅授权,开展职称评审的四川省级单位发放并能提供评审文件或评审表的,这种情况无需核实,可以晋升高一级职称!这个政策无疑对一些具备自主评审权的单位办理的职称证书的人才带来了希望,但是这个政策仅仅在四川省成都市看到了,其他地方对于这个政策并不明朗!
●而且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企业在面对资质办理项目招标投标的时候,有大把人才的职称证书是人社部门的,我这种证书肯定保证没有问题,那么我既然有保证没有问题的证书,有大把的证书,在我为什么要冒着风险选择你一个企业评审的支撑的企业也不想给自己增加过多的负担啊,所以说这个时候可能人才的证书就算能用,企业也会放在最后边,如果没有证书的时候才会选择使用!
所以说如果您现在问熊老师,熊老师给的建议是大概率不能全国通用的,建议您办理一个正常的人社部门,社会化通用的职称就说这么多吧,有任何评职称的问题直接咨询熊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