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高级职称申报
高新区职改办发布新通知
唐山高新区职改办
关于2022年度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2022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唐职改字〔2022〕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与我区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区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
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均可在我区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中小学教师实行评聘结合政策的单位,申报人员范围为截止2022年12月31日仍在编在岗未退休人员。
其他系列申报人员范围为截止2022年6月30日仍在编在岗未退休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推荐数量
卫生系统高级(含其他系列专业)、教育系统中小学副高级和中级职称的申报限额由市职改办审核下达。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空岗数额并结合卫生系列高职专业技能考试结果确定申报限额。
根据中小学教师实行“评聘结合”的相关规定,各学校、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
中小学有空岗的单位在空岗数额内申报,超岗单位实行“退二进一”政策申报,退休人数按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核算。
“退”的人数在核算退休人数的同时也包括2022年度内本单位辞职、调出和死亡的人数,如有调入、招聘人员要按资格级别抵冲,核算数量按正高、副高、中级职称分类统计。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按下达的申报限额1名组织申报推荐。
对符合在乡村中小学累计工作25年的申报高中级职称条件的教师,省实行总量控制申报,下达我区申报限额23名。
在单位有空岗的情况下,符合25年乡村任教申报的教师也可占岗申报。
对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符合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高、中级教师条件,按照市职改办印发的《关于规范调整业绩特别突出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规定申报,报送时提交符合条件的奖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章),并填写好《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不受岗位限制申报高中级职称登记表》,此表放入个人档案作为职称聘用时和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数额核算的依据。
农业系统事业单位中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不受单位岗位比例限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按照市职改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业绩特别突出的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规定申报,报送时提交符合条件的奖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章),并填写好《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不受岗位限制申报高中级职称登记表》。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执行“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或男教龄满35年、女教龄满30年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推荐。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教师在申报中级教师职称时可不占岗申报”的政策。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对照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职称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填报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申报信,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申报人须诚信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有效,且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申报人一旦提交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用人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要按照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集体研究等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重点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同时,要协助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并对确定的申报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职称申报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各单位在量化赋分时,行政职务不得设项赋分。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
3.逐级审核。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资格审查流程,选派专人负责,逐级对下一级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完整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当前实际职称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完善的全部内容;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为确保我区职称申报质量,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
四、职称申报评审政策规定
(一)关于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使用问题。
今年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又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实行网上申报,同时纸质申报材料作为备份提交。
个人在网上系统录入的信息要与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如有不一致视为作假行为。
纸质申报材料的要求和表格见,各主管部门要做好网上资格审查、网络设备等准备工作,确保申报评审工作顺利平稳开展。
(二)关于实施向抗疫一线人员倾斜的职称政策问题。
在今年申报评审中,继续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和省人社厅《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范围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175号)等政策文件执行,确保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优惠政策落实落地。
(三)关于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需要支教经历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从今年年起,所有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需有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 1 年以上任教经历,并作为申报时的必要条件,申报时提供基层工作经历鉴定表。
(四)关于中小学教师课堂能力测试问题。
根据新冠疫情常态化的现状,中小学教师课堂能力测试可采取现场说课或教师个人提交视频课的方式进行,并严格按《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14〕126 号)文件组织,评委须为本专业高级教师以上人员担任,确保测试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测试成绩仍按 2:3:4:1的比例划分 ABCD 四个等次,并按要求进行公示,视频课数据和评委分组名单报市职改办备案。
不参加测试的人员不得推荐。
(五)关于申报评审任职资历问题。
今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学历、学位、资格、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六)关于新增专业问题。
从今年开始,我省开展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大数据专业的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中新增艺术创意设计和动漫游戏设计两个专业。
五、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和主管部门审核。
7月18日-7月29日将高级职称纸质申报材料报区职改办,报送纸质材料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网上申报用)。
资格审核通过以后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10日。
2.7月25日前将中小学教师高、中职课堂能力测试结果报高新区职改办。
3.高新区职改办地址:火炬大厦711室
联 系 人:陈泽坤
联系电话:3196251
邮 箱:tsgxqzgb@163.com
唐山高新区职改办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