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与我区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区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
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均可在我区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中小学教师实行评聘结合政策的单位,申报人员范围为截止2022年12月31日仍在编在岗未退休人员。
其他系列申报人员范围为截止2022年6月30日仍在编在岗未退休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