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
云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
为做好云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有关要求。
3.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云南省户籍且首次户籍登记在云南省(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53);
(2)外省户籍迁入云南省或非云南省户籍考生,应具有云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含实际就读经历)或符合《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招考〔2013〕6号)规定。
云南2025普高招生报名工作规定
(二)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云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和云南省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春季招生考试)。
(三)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和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可以申请报名参加云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职教高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得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考试资格的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等)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6.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者(残障考生除外);
7.已在其他省(区、市)参加2025年高考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
云南省2025年高考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1月1日,逾期不再办理集中报名手续。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本地情况对现场确认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对因特殊原因错过云南省规定报名时间的考生,将于2025年2月下旬适时组织补报名。
其中,艺术类专业统考和英语口语测试不再补报。
在统一组织补报名前,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做好补报名考生的登记、提醒等工作。
三、报名对象
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包括普通高考,春季招生考试,职教高考(含申请免试录取的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艺术类专业考试,体育类专业统考,参加保送,强基计划,少年班,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英语口语测试,残障考生单招及各类单独招生考试等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报名。
在云南省就读,符合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北京大学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报考资格的非高三毕业班学生,可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考,考生如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等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
已在云南省就读但不符合云南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籍或外省迁入云南省考生,以及不愿意按云南省报名资格审查规定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的考生,应及时回户籍所在省份或流出地参加高考报名。
四、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gk.ynzs.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到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并对真实性负责。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或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一)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和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和确认手续。往届生及同等学力人员等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和确认手续。以上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居民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到报名确认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照相后,确认报名信息。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或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和确认手续,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三)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申报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必须确保其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和报名地均在实施区域的同一县、市、区。
五、报名确认点设置
(一)具有普通高中办学资格,近三年未出现因办学不规范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具有一定规模,且2025年具有本校学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可以设置为普通高考报名确认点。
(二)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格,近三年未出现因办学不规范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具有一定规模,且2025年具有本校学籍应届中职毕业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设置为职教高考报名确认点。
(三)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直属报名确认点,接收往届生、同等学力人员等社会考生报名。
(四)各类培训、补习学校等其他类型的办学机构一律不得设置为报名确认点。
(五)民办普通高中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予设置报名确认点。确有需要设置为报名确认点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形成书面报告,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及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备案备查。
(六)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辖区内设置的报名确认点,应向所属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并获得批准,并报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备案。
六、报考说明
(一)普通高考云南省2025年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1门)3门,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由考生先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不得兼报),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共3门作为选择性考试科目。
云南省教育厅已于2023年7月汇总并公布了2025年拟在滇招生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参加云南省2025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应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查看有关招生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选考科目。
最终招生高校、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2025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二)春季招生考试报考普通高考的考生,可以选择参加春季招生考试,在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3个类别中选择一个类别报考(不得兼报)。
春季招生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构成。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11门科目最好成绩进行等级量化。报考普通类的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使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2门科目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分别使用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参加春季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考试和录取。
(三)职教高考云南省2025年职教高考由考生从20个招生考试类别中选择1个类别(不得兼报)进行报考。
每个类别的考试分为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4门科目。
除艺术类、体育类外,各类别职业技能考试均包括专业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艺术类、体育类的职业技能考试分别为艺术类专业统考和体育类专业统考。报考职教高考的考生,可选择加报普通高考,但不能同时选择参加春季招生考试。
参加职教高考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考试和录取。
退役军人报考职教高考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
考生在填写基本信息页面“是否退役军人”选项选择“是”,经有关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成绩按满分计。
(四)艺术类专业考试和体育类专业统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普通高考考生、报考春季招生考试艺术类的考生和报考职教高考艺术类的考生,须根据要求选择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普通高考考生、报考春季招生考体育类的考生和报考职教高考体育类的考生,须根据要求选择参加体育类专业统考。
报名期间,只报考普通高考的考生可选择同时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和体育类专业统考,但应于2025年5月15日前明确参加艺术或体育其中1类的填报志愿和录取。报考春季招生考试和职教高考的考生,根据报考类别选择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或体育类专业统考。
(五)英语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从2025年起,云南省普通高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只考1次。
听力考试与每年普通高考英语笔试同步进行。
英语科目总成绩和听力考试分值保持不变,满分为150分,其中听力考试为30分。
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口试有要求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普通高考外,还须根据要求选择参加普通高考英语口语测试。
2025年普通高考英语口语测试于2025年1月单独组织。
(六)适应性测试为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首考平稳落地,将在高考报名工作完成后,适时组织开展新高考适应性测试工作。所有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参加适应性测试。
适应性测试根据考生报考时选择的选考科目和外语考试科目进行考务编排,考生不再另行选择。适应性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七、照顾加分资格申报审查
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云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发〔2021〕54号)等文件精神,云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继续执行照顾加分过渡期政策。
符合过渡期照顾加分条件的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春季招生考试和职教高考),如拟享受相应政策,须在报名时自行申报。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照顾加分资格。
除农村独子外,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加分条件的,应选择照顾加分分值最大的一项进行申报。
考生如申报多项照顾加分,只能审查通过其中照顾加分分值最大的一项。
考生可申报的照顾加分分值最大的项目有一项以上的,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审查。
符合农村独子照顾加分申报条件的考生,如还具备其他类型照顾加分条件,应同时申报农村独子照顾加分和其他类型照顾加分。
考生照顾加分资格审查工作于2025年3月20日前完成,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若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正式文件下发后对照顾加分政策有调整,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并将对政策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八、专项资格申报审查
云南省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政策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执行,其中,农村区域范围根据云南省统计局印发制定的《云南省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2023年)所划定的城乡分类确定。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县、市、区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并在报名时自行申报。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往年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参加2025年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此类考生不再进行专项资格申报。完成专项资格网上申报的考生,由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考生专项资格审查工作于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
只有通过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或高校专项资格审查的考生才可以填报本科批次对应的国家专项志愿、地方专项志愿和高校专项志愿。
若教育部2025年有关文件下发后对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政策有调整,按照教育部最新规定执行,并将对政策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九、网上缴费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4〕769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考艺术和体育专业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5〕143号)规定缴纳报名费。
收费标准如下:
1.普通高考(含参加春季招生考试)和职教高考(含加报普通高考)报名费均为195元/人次,同时报考的只收取一次费用,适应性测试不收费;
2.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费为200元/人次,兼报多个类别或兼报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的,须分别缴费;
3.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费为200元/人次;
4.英语口语测试报名费为40元/人次。
(二)考生网上缴费但未进行现场确认的,系统将按照考生缴费时间分批次进行退费处理。
(三)考生网上缴费并现场确认后,考生自行申请取消报考或不参加考试的,均不受理退费申请。
(四)考生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在考试中作弊等行为被取消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的,不退还报名费。
十、报名资格审查
(一)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的相关规定及本规定办理。
若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将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二)外省户籍迁入云南省或非云南省户籍考生,以及其他非云南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后在云南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严格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招考〔2013〕6号)进行随迁资格审核。
(三)考生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况之一,一经查实,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1.往届生以应届生身份报名,或通过迁移户口、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骗取考生照顾加分资格或免试资格的;
2.非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
3.违反其他报名规定的。
(四)在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中,如有冒名替考或有其他涉嫌犯罪情形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督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按时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开展重点复查工作,复查比例不低于10%。
报名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对重点考生的资格进行抽查。
十一、体检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
未参加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须协调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组织并完成有关考生的体检工作。
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要统筹组织属地体检工作,协调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指定1所州、市级医院负责复检工作。
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十二、残障考生报考
残障考生在报名时,应在报名系统内如实登记填写相应的残疾信息,并在现场确认时将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确认点核验。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可以申请在考试中携带助听器、携带光学放大镜、适当延长考试时间、免除外语听力考试等合理便利。
需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于2025年3月5日前向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考试机构负责受理考生申请,核验考生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后,签注“原件已核,属实”和审核人姓名、日期,加盖公章)。
如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牵头组织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健康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汇总本地区所有残疾考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于2025年4月5日前报送至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处)。
十三、其他
(一)考生录入的报名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应往届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的,应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因考生不按要求报名,造成考生无法填报有关批次志愿、无法参与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报名确认后至被高校录取入学报到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因擅自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造成不能在教育部电子注册学籍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生应主动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五)考生要认真阅读《报考云南省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所有内容,了解承诺书中的各项要求并签字,保证诚信考试。
(六)考生准考证号在报名结束后生成,共9位阿拉伯数字,主要用于考生进行志愿填报、查询成绩和录取信息;高考考生号共14位阿拉伯数字,命名方式为“2553+考生所在县市区代码+考试类别代码+准考证号后5位”,主要用于省内外特殊类型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港澳高校招生和空军、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等。
请考生牢记自己的准考证号和考生号,如有遗失,要及时到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查询。
(七)各报名确认点要及时、认真、严谨地处理好考生咨询、举报等工作,不得积压、拖延、误办。
(八)本规定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教育部对高考报考条件等方面有新的规定和要求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