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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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煤炭(矿山)工程系列矿山机电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评审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全面系统的专 ………

职称证

评审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技术知识,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长期在本专业一线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或掌握关键技术,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具备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的能力,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职称评审条件

煤炭(矿山)工程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煤矿(矿山)矿井建设、开采、机电与运输、煤田地质勘探与测量、通风与安全、煤炭(矿物)洗选与加工利用以及洁净煤、火电站、热电站、煤制燃料、煤化工、装备制造等专业科研、设计、施工、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的学历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一)主持或参与市(厅)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主持或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设计研发、先进工艺设计及装备研发、先进技术的引进与转化(推广)、实(试)验方法的研究等工作,通过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相关技术评价。

(三)参与主持国家、团体、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制定的关键技术研究工作,发挥重要作用,做出重大贡献,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颁布实施。

(四)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主管或相关部门批准的煤炭生产的安全、技术、生产升级改造、生产系统(环节)改造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规划、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设计(初设、单位设计)、地质勘察、施工、工业性试验等技术工作,负责关键技术及工程方案的设计、制定,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

(五)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科技培训、科技服务等工作。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一)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获国家授权评奖的行业协会、学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部)级以上政府科技计划项目、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技术改造项目1项以上,对关键技术难题的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对项目实施做出重大技术贡献(以立项、验收材料为准);主持或参与主持市(厅)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科技计划项目、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技术改造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验收,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以上(附鉴定或验收材料)。

(三)国家I类知识产权3项以上核心技术的主要发明人,其中2项已转化实施,取得显著效果(以专利证书、转化效益证明为准)。

(四)主持或作为骨干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先进工艺技术及装备、先进技术的引进与转化(推广)成果、实(试)验方法2项以上,通过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相关技术评价,其关键技术创新性较强,技术水平国内领先,项目成果达到成熟级,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以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技术评价为准)。

(五)主持或参与主持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重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规划、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设计(初设)、地质勘察、施工、工业性试验等技术工作,提出关键专业技术及工程技术方案,对项目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提升作用,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相关领域技术进步,产生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以验收材料为准)。

(六)参与制定本专业1项国家、团体、行业或作为骨干制定2项地方或参与主持制定5项企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关键技术研究工作,发挥重要作用,做出重大贡献,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颁布实施(以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

(七)主持编制省(部)级以上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为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撰写较高水平专项安全技术经济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报告等4篇以上,通过项目主管部门论证或被采纳实施,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以验收材料为准);编制支撑关键技术研究的实验方法、实验规程、为标准制定提出的实验研究报告6篇以上。

(八)中小企业技术带头人主持5项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项目并通过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评价,关键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撰写技术研究报告4篇以上;单项转化科技成果收益100万元以上(转化收益及转让合同以科技部门登记为准)。

(九)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限前三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独立撰写10万字以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在全国性或国际学术技术交流研讨会上交流论文视同为公开发表论文)。

五、破格条件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高级工程师,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本专业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获本专业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前3名);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主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项目(含子课题)2项以上,形成重大科技成果,通过国家相关部门验收。

(三)在技术研究方面有重大突破,形成颠覆性成果并推广应用,得到国内外广泛认同,极大推动本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社会进步。

六、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享受副省级待遇的地区;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局、委、办等。

(三)年度考核:对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四)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五)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被授权的行业学(协)会举办的各种专业评奖,及省职改办认定的其他市(厅)级奖励,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研究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励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

(六)本专业国家级奖项指由国家科技部颁发的奖励(5个子项)。省(部)级奖项指由省科学技术厅、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颁发的奖励,如:省科技奖(5个子项)、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奖。市(厅)级奖项指由省煤炭工业协会颁发的河北省煤炭科学技术奖,冀中能源集团、开滦集团颁发的集团科技奖,市科技局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市级优秀成果奖包括:省优秀设计奖、省优质工程奖。

(七)项目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及市(厅)级;按来源分为下达项目和合同项目。本条件中国家和省下达的项目分为三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在项目任务书中有明确说明;合同项目的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八)主持、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课题总负责人)是指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第1名。参与主持、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前3人,指参与者至少参加了该项目工作量的70%及以上,相关报审资料中应附有证明材料,如:总结、单位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本人签字的相关资料等。技术骨干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或分支专业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人员的前5名,对于大型项目为前7名。

(九)主要完成人指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该项科技成果自始至终从策划、研发、试验全程参加)。一般1-2人,较大综合性科技成果一般不超过5人。

(十)主要参编人员是指完成国家级任务的前5名、省级任务的前3名。

(十一)国家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Ⅱ类知识产权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

(十二)自主知识产权的主要发明人,是指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人的前5名、高技术水平Ⅱ类知识产权发明人的前3名。

(十三)团体标准是指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制定的团体标准。

(十四)在“四、业绩成果条件”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仅认可其满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不累计。

(十五)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

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成果,不包括编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收录的期刊。论文应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

来自河北省客户的评论:像这种小类专业,申报的时候,是不是可以适当降低点难度,毕竟,报的人少,淘汰了,可就没人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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