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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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职称

评审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能全面系统掌握专 ………

职称证

评审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能全面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技术不断创新、应用、发展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有较高价值的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技术发展。长期在本专业一线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掌握关键技术并能够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工作和学习。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水利工程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基础理论研究、政策研究、科学试验研究、推广应用与咨询、科技教育管理等)、规划设计(规划、勘测、设计、工程概预算、咨询评估等)、工程建设(施工、建设管理、监理、质量、检测与监测、金结安装等)、运行管理(生产运行、工程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利信息化等)等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申报。

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

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的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1.作为主要骨干,参加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立项合同书、验收报告或

成果完成证书为准)。

2.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以立项合同书、验收报告或成果完成证书为准)。

3.主持完成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推广科技成果3项以上(以立项合同书、验收报告为准)。

4.为解决疑难技术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较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4篇以上(专家论证或审查通过)。

(二)从事水利规划设计工作的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负责河流规划或区域规划:完成流域面积10000平方公里以上规划项目1项以上,或流域面积5000平方公里以上规划项目2项以上,或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规划项目3项以上(上级部门验收或专家审查通过或应用)。

2.担任工程规划、勘测、设计技术总负责人,主持完成大型工程2项以上,或中型工程3项以上,或小型工程5项以上(上级部门验收或专家审查通过或应用)。

3.担任工程规划、勘察、设计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3项以上,或中型工程4项以上,或小型工程5项以上(上级部门验收或专家审查通过或应用)。

4.担任工程咨询和项目管理负责人,负责完成大型工程的咨询和项目管理3项以上,或中型工程的咨询和项目管理5项以上(上级部门验收或专家审查通过或应用)。

(三)从事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担任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2项以上,或中型工程3项以上,或小型工程5项以上(工程竣工报告或验收报告或能证明负责该施工项目的其它凭证)。

2.担任工程施工分项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2项以上,或中型工程3项以上,或小型工程5项以上(工程竣工报告或验收报告或能证明负责该施工项目的其它凭证)。

3.担任工程施工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3项以上,或中型工程5项以上,或小型工程7项以上(工程竣工报告或验收报告或能证明负责该施工项目的其它凭证)。

4.担任工程建设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或专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2项以上,或中型工程3项以上,或小型工程7项以上(工程竣工报告或验收报告或能证明负责该施工项目的其它凭证)。

5.担任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大型工程2项以上,或中型工程3项以上,或小型工程7项以上(工程竣工报告或验收报告或能证明负责该施工项目的其它凭证)。

6.担任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2项以上、或中型工程5项以上,或小型工程7项以上(工程竣工报告或验收报告或能证明负责该施工项目的其它凭证)。

(四)从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担任大型水利工程或大型企(事)业单位技术负责人3年以上或部门技术负责人5年以上;担任中型水利工程或中型企(事)业单位工程管理技术负责人5年以上:担任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技术负责人7年以上(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职文件或政府批准的项目法人机构组建文件或工程建设中的相关凭证为准)。

2.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能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负责大、中型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改造、生产方案制定、标准化管理等技术工作(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职文件或政府批准的项目法人机构组建文件或能证明负责该项目的技术报告或验收报告或其它相关凭证为准)。

3.主要参加国家或主持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编制1项以上,或主持地方(团体)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编制5项以上(以正式出版物的参编人员名单为准)。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一)参加的项目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参与主持的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参与主持省级以上重点科研(推广)、工程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生产和运行等技术工作3项以上,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科研项目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以立项、验收报告、专家审查、论证报告及相关技术文件或行业奖励证书为准)。

(三)主持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引进、实验、示范、推广等技术工作,解决了复杂疑难技术问题4项以上,并取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鉴定、认可(以验收报告、鉴定报告或专家审查、论证报告或行业奖励证书为准)。

(四)获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3项以上,其中1项转化实施,取得显著效果;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本专业国家实用新型专利5项以上,其中至少有2项应用于相关项目(以专利证书、实施转化的证明材料为准)

(五)主要负责制订、编制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2项以上,或负责制定编制地方(团体)技术标准、规范、规程4项以上,并颁布实施(以出版物参编人员名单为准)。

(六)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个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在全国性学术研讨会上交流本专业论文视同公开发表论文),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省以上重大工程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为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规划报告4篇以上,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并实施,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五、破格条件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高级工程师,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一)获本专业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前五名),或获本专业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前三名);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4篇以上,或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独立撰写不少于15万字)。

六、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局、委、办等。

(三)年度考核:对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四)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五)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被授权的行业学(协)会举办的各种专业评奖,及省职改办认定的其他市(厅)级奖励,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研究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励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

(六)本专业国家级奖项指由国家科技部颁发的奖励(5个子项),省(部)级以上优秀成果奖励指由省政府、水利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中国水利学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奖励。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大禹奖(水利科学技术奖、水利工程优质奖)、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鲁班奖(优质工程奖)、省农业推广奖、省山区创业奖、省社会科学奖、新技推广奖等。市(厅)级优秀成果指由省水利厅、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原建设厅),省水利学会、省建筑业协会、省咨询协会等颁发的奖励。如:科学技术奖、安济杯(优质工程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等。

(七)项目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及市(厅)级;按来源分为下达项目和合同项目。国家和省下达的项目分为三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在项目任务书中有明确说明;合同项目的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八)主持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课题总负责人)是指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第一名。参与主持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前三名,指参与者至少参加了该项目工作量的70%及以上,相关报审资料中应附有证明材料,如:总结、单位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本人签字的相关资料等。技术骨干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或分支专业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人员的前五名,对于大型项目为前七名。

(九)主要完成人指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该项科技成果自始至终从策划研发、试验全程参加)。一般1-2人,较大综合性科技成果一般不超过5人。

(十)主要参编人员是指完成国家级任务的前五名、省级任务的前三名、市级任务的前两名。

(十一)成果推广转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指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30%以上。

成果推广转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指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20%以上。

成果推广转化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指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10%以上。

(十二)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成果,不包括编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收录的期刊。论文应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

(十三)在“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仅认可其满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不累计;在“四、业绩成果条件”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仅认可其满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不累计。

来自河北省客户的评论:老师,像我们水利单位的施工类的,办理职称的时候,提供哪些材料最合适呢?有没有一些技巧和捷径呢?需要几篇论文,要专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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