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药品领域中,主要涵盖食品和药品这两大核心板块。通常,申报该专业职称的人员主要围绕食品和药品这两个方向展开。无论是从事食品质量检测、食品生产加工,还是药品研发、药品生产,以及医院药学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都有机会申报食品药品系列的中级职称。今天,我们将重点探讨食品药品中级职称的申报评审条件,以及申报时间的相关安排。
在食品药品中级职称申报环节中,目前主要聚焦于基础申报条件、业绩成果条件以及报名时间这三个核心要素。每一位申报食品药品中级职称的专业人才,都需要在这些方面多加留意。接下来,我们先来探讨基础申报评审条件。
以下6种情况是熊老师根据多年人才申报的实际案例总结得出的。绝大多数申报人员都可以从这6种情况中找到适合自己的申报路径。如果您觉得自己不符合这6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建议您单独联系熊老师进行咨询。
01、具备大专学历的专业人才,必须确保学历真实且能在学信网查询到。毕业后满七年,就有机会直接评定中级工程师,前提是符合报名要求。
02、本科毕业的专业人士,学历必须真实且能在学信网查询到。毕业后五年,就有资格直接评定中级工程师,需满足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报名要求。
03、已取得初级职称的专业人才,四年后可以申请晋升中级工程师,但必须具备大专或本科学历,同时符合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报名要求。
04、如果学历为硕士,毕业后三年可以直接认定本专业中级工程师。如果想要跨专业评定,毕业后五年可以参加非毕业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考核,前提是符合报名要求。
05、博士学历的专业人才,毕业后可以直接认定本专业中级工程师。如果跨专业评定,毕业后两年可以参加非毕业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考核,满足报名要求即可。
06、持有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人才,可以将该证书视作初级职称,四年后有机会晋升评定中级工程师,需符合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报名要求。
完成以上6种情况的对号入座后,接下来需要关注的是报名时间问题。一方面,每年6~8月份通常是材料集中递交和申报的时段,但各地的具体安排可能有所不同,时间上略有差异也是正常的。另一方面,申报人员需要合理规划自己的报名时间。
上述情况都涉及时间年限问题。如果想申报职称,就需要在相应的时间年限内准备好业绩成果材料。也就是说,在这几年中,申报人员需要规划好自己的申报时间和材料准备,明确在什么时间准备什么材料、什么时间下发什么材料、什么时间递交什么材料。这些时间节点都需要清楚了解,这也是每年职称评审过程中,很多人才觉得评审条件简单,但实际通过率并不高的主要原因,真正复杂的地方就在这里。
了解完基础条件和时间安排后,才是业绩成果条件和要求。目前,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条:
01、获得本专业市(厅)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需凭奖励证书,且为限额定人员)。
02、参与本专业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完成的开发或成果推广项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附证明材料)。
03、参与完成本专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项目至少1项,并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论证审查通过(需附证明材料)。
04、参与完成的本专业生产技术改造或技术攻关项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需附证明材料)。
05、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至少1项(需凭专利证书)。
06、参加本专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发布(需附证明材料)。
07、参加本专业能力验证或实验室比对工作并取得满意结果或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需附证明材料)。
08、参与完成本专业省级技术规范、指导原则、审评指南、检查指南或管理办法等起草编制至少1项,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发布实施(需附证明材料)。
09、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现场检查或技术审评或监测评价中发现重大风险隐患至少3次,并由行政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需附证明材料)。
10、参与编写出版本专业著作、培训教材、科普图书至少1部(5万字以上,个人撰写不少于8千字),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至少1篇,或主持编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至少2篇,并经认可或采纳(需附证明材料);或参与编写高水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技术审评、检查年度分析报告至少2部;或参与编写本专业省级以上检查员培训教材至少1部。
11、基层及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完成本专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项目至少1项(需附证明材料);或参与完成本专业生产技术改造或技术攻关项目(需附证明材料)。
12、基层及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获得本专业国家专利至少1项(需凭专利证书);或参加本专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或编写省(部)级以上技术规范、规程、指导原则等(需附证明材料)。
13、基层及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专业能力验证或实验室比对工作并取得满意结果或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需附证明材料);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现场检查中发现风险隐患至少3次,并由行政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需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