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承市职改办〔2018〕4号关于印发《二〇一八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
承德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承市职改办〔2018〕4号
关于印发《二〇一八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二〇一八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15日
2018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意见,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印发《二O一八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8】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2018年工作安排
(一)做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
1.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培养。做好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人选选拔工作。做好“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选拔工作。评选优秀专家出国培训。
2.做好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资助工作。组织开展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引进留学人员资助项目、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科研项目择优资助、“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培养资助等人才项目资助工作。
3.推进博士后事业科学发展。择优推荐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参加2017年、2018年博士后评估的创新实践基地单位主管博士后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完成参加2018年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评估工作。
4.做好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围绕助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助力脱贫攻坚,组织开展优秀专家服务基层工作,重点实施好围场县棋盘山镇金水泉村和小下村精准扶贫技术服务活动。
(二)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承办发〔2017〕13号),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1.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推动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市属3所普通高校,由高校自主组织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及以下职称评审;条件暂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等学校,可采取联合评审的方式。高校人事代理人员参评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及以下职称由所在高校负责评审。电大系统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职称由河北广播电视大学负责评审。从今年开始,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权限,分别由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级职称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2.分系列修订完善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教师、卫生、工程、实验系列以及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修订完善和正高级实验师、正高级统计师、正高级审计师、正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舞台技师申报评审条件的制定工作。
3.推进直评直聘制度。按照中共、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推进科研人员职称分类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探索在其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中实施直评直聘办法。海外专业技术人才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兼职或提供技术服务的,可在我市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通过其兼职或提供技术服务单位,不受单位性质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一步到位”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三)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1.做好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一是严格申报数量条件。实行按岗位和条件申报双控制。严格执行岗位设置数对申报数量进行宏观调控,申报推荐数量控制原则按照关于印发《二O一六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承市职改办【2016】10号)进行核定。按政策确需超比例申报,必须严格掌握,按组织程序报批后方可申报。自主评审的单位按上述政策核定。核岗仍按去年逐级填报《河北省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一次性备案确认,高级7月中旬前由市审核汇总报省确认,中级8月底前报市确认。要严格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各县区各部门不得随意降低申报条件,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变通。二是严格申报推荐程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3】3号)和新修订的《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15〕27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坚持量化和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在全省通用标准基础上,科学制定本单位具体的量化打分标准,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员,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三是严格职称资格审查。认真落实个人和单位共同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名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负首要责任。要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并记入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要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原件,严格甄别职称评审材料的真伪。审查中对有疑问的证书或材料可由推荐单位或资格审查部门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核对,坚决杜绝造假现象发生。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通过资格审查的,按要求进行公示一览表,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四是严格组卷准时上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承市职改办【2014】60号)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组卷;今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使用电子版,要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不得漏空,需本人签字和负责人签字的要真实;要通过《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报内容与评审表、一览表、卷宗内容相一致,凡各种材料信息不一致,填写内容有误的,被取消申报资格或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自负。各县区、各主管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上报,不得后补材料,过期不再受理报卷。五是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申报人和单位“双承诺”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审核结果告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加强职称申报诚信体系建设,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的当事人、经办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坚持“两随机一公开”制度,各级人社职改部门、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2.做好职称评审工作。一是明确评审权限。省职改办向自主评审单位统一印发职称评审授权通知,进一步明确自主评审的系列、专业、级别和评审范围等。二是组建职称评审专家库。首次自主评审单位按系列(专业)建立职称评审专家库,可以吸纳相邻或相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或本专业领域业内公认、业绩突出的资深专家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加强评审专家库管理,建立专家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认真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各评审单位要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要求组建评审委员会。严格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制度,各自主评审单位组建的高级评审委员会,要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职改办核准备案。同时,提交评审方案,明确具体评价标准、评审办法、量化打分办法、评审专家等。四是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要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评审工作,自主评审单位要优化申报推荐和评审程序,各评审委员会实行封闭管理,评审结果在各评委会所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实行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制度,自主评审结果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职改办,由省职改办统一发文、统一颁发证书。
3.加强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冀人社发〔2010〕57号)和《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冀职改办字〔2015〕270号)等岗位聘用规定,及时开展岗位聘用并按所聘岗位兑现相关待遇,做到按岗聘用、人岗相适、竞争上岗、能上能下。并按规定及时签订聘任书,明确聘用期限。同时加强聘期考核,规范聘用管理。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完善高层次人才聘用有关政策,对市级拔尖、“三三三”等突贡人才首次聘用本等级最低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可不占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对各单位上报的聘用方案每年上半年核准一次.
(四)做好专业技术人才资格考试工作
按照国家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才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各类考试的监管和指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技术水平,协调各方,综合施策,主动预防,化解风险,严防考试泄密失密、大规模作弊等恶性事件发生,确保考试安全、公平、科学。
二、有关政策规定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申报评审的任职资历、退休年龄问题
2018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截止时间按2018年12月31日计算,退休年龄截止时间按2018年6月30日计算。中小学教师实行评聘结合政策,其退休年龄截止时间按2018年12月31日计算。
(二)关于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评审问题
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技工学校正高级讲师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落实相关待遇。要按市下达的申报指标组织推荐,科学合理分配,坚持向一线倾斜。
(三)关于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问题
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明年开始执行。
(四)关于职称申报推荐范围及渠道问题
凡在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都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才应在现工作单位申报;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在属地申报,社会保险不在我市的,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人事代理部门档案证明。严禁非公企业借用他人进行评审,一经发现将进入失信名单。
(五)关于职称评审淘汰率问题
各评委会应严格评审淘汰率要求。今年,高、中级评审淘汰率一般不低于10%。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大的评委会,要建立分层次淘汰制度,针对基层单独确定淘汰率。自主评审单位对淘汰率不作硬性要求,由单位根据情况自主确定。
(六)关于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问题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今年上报国家评审。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6月中旬召开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7月中旬前完成高职申报推荐数量核定与备案确认工作。市直各部门7月12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申报数量核定;各县区7月13日前完成高级汇总报市,确保我市中旬前报省确认。中级核定在8月底前完成。
(三)8月底前完成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及评委库的建立、调整工作。
(四)高级报卷时间安排:8月20日至24日市直非公企业;8月27日至31日市直各单位;9月10至11日各县区。
(五)9月底前,完成高级职称资格审查及申报人员信息汇总和申报材料交接工作。
(六)中职报卷时间安排:10月8日至12日市直非公企业;10月15日至19日市直各单位;10月29日至30日各县区。
(七)11月底前,完成高、中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审批备案和工作总结。各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导入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
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主题词:2018职称工作意见通知
承德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来自承德市客户的评论:老师,像我们建筑单位的施工类的,办理职称的时候,提供哪些材料最合适呢?有没有一些技巧和捷径呢?去年申报过一次,并没有通过,而且,前期很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