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236号)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目录》表一所列26项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次的职称。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