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6-18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我厅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进行了梳理更新,在原34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基础上,新增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9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5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见附表,带*为新增项)。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18日
一、准入类职业资格(29类)
职业资格:房地产估价师
文件号:建房〔1995〕147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师
职业资格:造价工程师
文件号:
建人〔2018〕67 号,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师
二级造价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职业资格:执业药师
文件号:国药监人〔2019〕12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
职业资格:护士执业资格
文件号:
卫生部、人社部令 2010 年第 74 号
人发〔2000〕114号
卫人发〔2001〕164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护理初级(士):护师(初级)
职业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
文件号:应急〔2019〕8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工程师
职业资格: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文件号:人发〔2002〕106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
职业资格:注册计量师
文件号:
国人部发〔2006〕40 号
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职业资格:注册测绘师
文件号:国人部发〔2007〕14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
职业资格:注册消防工程师
文件号:人社部发〔2012〕56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一级:工程师(是消防安全监测、消防设施检测领域申请评定消防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必备条件)
二级:助理工程师
职业资格:注册城乡规划师(原注册城市规划师)
文件号:人社部规〔2017〕6 号(原人发〔1999〕39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原注册城市规划师依然有效)
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
文件号:卫人发〔2000〕462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执业医师: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医士
职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文件号:人发〔2003〕24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
职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
文件号:人发〔2003〕25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
职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
文件号:人发〔2003〕26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
职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
(港航),文件号:人发〔2003〕27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
职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文件号:人发〔2002〕35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
职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文件号:国人部发〔2005〕58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
职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工程),文件号:国人部发〔2007〕18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
职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石油天然气
工程师,文件号:国人部发〔2005〕84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
职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
文件号:国人部发〔2005〕85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
职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
工程师,文件号:国人部发〔2005〕86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
职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
文件号:国人部发〔2005〕87 号,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
职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
文件号:国人部发〔2005〕56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
职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
文件号:建设〔1997〕222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职业资格:注册建筑行业内所有从业人才
文件号:国务院令第 184 号建设部令第 167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职业资格:注册建造师
文件号:人发〔2002〕111 号国人部发〔2004〕16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职业资格:监理工程师
文件号:建人规〔2020〕3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
职业资格:注册设备监理师
文件号:国人部发〔2003〕40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
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主席令第 14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会计师或审计师
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类)
职业资格:出版
文件号:人发〔2001〕86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中级: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
初级: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
职业资格:翻译
文件号:人发〔2003〕21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二级口译、笔译翻译:翻译(中级)
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助理翻译(初级)
职业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文件号:国人部发〔2003〕39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高级:高级工程师
中级:中级工程师
初级: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职业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文件号:国人部发〔2004〕13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
职业资格:通信
文件号:国人部发〔2006〕10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中级:工程师
初级: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职业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
文件号:国人部发〔2006〕51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工程师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职业资格:社会工作者
文件号:国人部发〔2006〕71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岗位聘任相应系列、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社会工作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资格:银行业专业人员
文件号:人社部发〔2013〕101 号人社厅发〔2015〕55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初级:助理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原房地产经纪人)
文件号:人社部发〔2015〕47 号(原人发〔2001〕128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房地产经纪:经济师(原房地产经纪人依然有效)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助理经济师
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文件号:人社部发〔2015〕59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试验检测师:工程师
助理试验检测师:助理工程师
职业资格:工程咨询(投资)
文件号:人社部发〔2015〕64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经济师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
职业资格:矿业权评估师
文件号:人社部发〔2015〕65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矿业权评估师:经济师
助理矿业权评估师:助理经济师
职业资格:土地登记代理(原土地登记代理人)
文件号:人社部发〔2015〕66 号(原人发〔2002〕87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经济师(原土地登记代理人依然有效)
职业资格:税务师(原注册税务师)
文件号:人社部发〔2015〕90 号原人发〔1996〕116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经济师(原注册税务师依然有效)
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含珠宝专业)
文件号:人社部规〔2017〕7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师
职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文件号:财会〔2000〕11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中级:会计师
初级:助理会计师或会计员
职业资格: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文件号:审人发〔2003〕4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中级:审计师
初级:助理审计师或审计员
职业资格: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文件号:国统字〔1995〕46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中级:统计师
初级:助理统计师或统计员
职业资格: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文件号:人职发〔1993〕1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中级:经济师
初级:助理经济师或经济员
职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文件号:人发〔2000〕114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中级:主治(管)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主管护师;
初级:药学士、技士、药学师、技师、护师
三、部分国务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9类)
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
文件号:人发〔1997〕26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师
职业资格:价格鉴证师
文件号:人发〔1999〕66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师
职业资格:棉花质量检验师
文件号:人发〔2000〕70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
职业资格:质量
文件号:人发〔2000〕123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中级:工程师
初级: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职业资格:国际商务
文件号:人发〔2002〕70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国际商务师:国际商务师或经济师
外销员:助理国际商务师或助理经济师
职业资格:物业管理师
文件号:国人部发〔2005〕95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师
职业资格:管理咨询师
文件号:国人部发〔2005〕71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经济师
符合《会计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会计师
职业资格:招标师
文件号:国人部发〔2007〕63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经济师
职业资格:广告
文件号:国人部发〔2007〕116 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广告师:经济师
助理广告师:助理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