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1〕41号)文件精神,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8个职称系列的评审,并允许报考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