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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程技术机械专业 (机械制造)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职称证

天津职称

机械制造

天津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文件



关于下发《天津市工程技术机械专业(机械制造)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津职改字[1993]41号

各主管口,各局、区、县及有关单位:

《天津市工程技术机械专业(机械制造)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已经有关专家审议通过,现批准实施。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望及时与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联系。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抄送: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成员



天津市工程技术机械专业

(机械制造)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1.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制造专业中、高级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1.2 机械制造专业是在机械产品生产中各种有关制造工艺及其设备的专业,包括五个主要专业方向。

a.机械加工工艺及设备,侧重于机械制造中的机械加工(含特种加工)工艺及其相关设备(机床、工具、工装及其他:设备)和生产系统。

b. 铸造,侧重于机械制造中与铸件生产有关的工艺(配砂、造型、制芯、铸造合金及其冶炼、浇铸、铸件清整及处理等)以及相关的材料和设备。

c.锻压,侧重于机械制造中与锻压生产有关的压力加工(锻造、冲压等)工艺及相关机械设备、模具等。

d.焊接,侧重于机械制造和各工程中与焊接结构生产有关的焊接、切割工艺及相关设备、器具与材料等。

e.热处理,侧重于机械制造中与金属热处理有关的工艺及其设备、材料等。

1.3 机械制造专业工作范围包括:科研、开发、设计、制造、技术改造、质量监督、检测、控制、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推广与应用、标准化、情报、企业(行业)技术发展规划、生产系统运行管理等。

2.基本条件

2.1 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对本岗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观代化建设服务。

2.2 在任现职期间业绩考核均已达到“称职”以上标准。

3.学历和资历

3.1 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3.2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获得博士学位,确定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

b.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c.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4. 各专业评审条件

4.1 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

4.1.1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1.1.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应掌握的基础理沦和专业知识。包括:工程数学、计算方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理论力学、材料力学;:计算机语言、微机原理与应用;画法几何与制图、机械原理、机械设计、互换性与技术测量、工程材料、金属工艺学;控制工程基础、测试技术、电工学、电力电子技术;机械制造原理与工艺、金属切削原理与刀具、机床与数控技术、液压传动等。

b.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或学科的基本知识以及安全生产与工业卫生技术、环保技术、现代管理科学、市场营销、质量管理、机电一体化、工厂设计、技术经济分析等知识。

c.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及趋势,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经济法规等知识。

d.熟悉计算机原理,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能上机操作。

4.1.1.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本专业系统、全面、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除具有4.1.1.1a规定的条件外,应精通本专业某一专门领域科技发展前沿的专门知识,并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见解。

b.能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制造系统并运用于制造过程。熟悉相关的其他专业或学科的基础知识,例如优化设计、CAD/CAM、有限元设计、机床数控技术等现代机械设计与制造技术知识。

c.熟悉现代科学管理方法以及市场营销、质量管理、技术经济分析、安全生产及工业卫生技术、环保技术等基本知识。

d.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现状与发展趋势,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内外标准、规范和其他技术经济法规并能正确运用。

e.掌握计算机原理,能够组织运用计算机对本专业相关的数据、信息进行搜集和分析处理。

4.1.2 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

4.1.2.1 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的工程师应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能解决主管工作中与其他专业相互配合与协调的技术问题,一般能担任组长(课题组、工艺组、设计组等),能独立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a.独立承担比较复杂比较重要.的机械产品或工程项目的本专业工艺工作(例如:机床主轴箱零部件、溜板箱或转位刀架零部件、床身及导轨零部件、发动机主要零部件、行走机械底盘上的主要零部件包括变速箱、转向机构、前后桥,其他复杂机械或基础件的主要件等)。能进行工艺性审查,编制关键零件(或结构)的工艺规程,提出工装(如夹具、模具等)设计要求或完成设计;负责生卢中的工艺管理、工艺文件的贯彻实施,解决生产中的工艺技术和质量问题;负责生产现场的施工和生产服务,指导工艺操作,参与工艺试验、工艺及工装验证。对所主管的工艺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及其技术经济指标负责。

b.独立承担比较复杂的本专业工艺装备(含专用机床及非标设备等)总体设计或复杂关键部件的设计。能熟练地绘图;负责或参与设计图样的审查,确保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正确、完整和统一;负责主管工艺装备的生产服务,解决生产中的质量问题, 及时处理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在实施中发现的问 题;负责或参与工艺装备的验证和鉴定验收、安装调试、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等服务工作。能对主管工艺装备的设计方案的正确性及其技术经济指标负责。

c.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比较重要、比较复杂的本专业工艺或设备研究课题的科研任务或技术改造任务。制定研究方案或技改方案,进行试验分析,解决主要技术问题,提出总结报告,能对工作成果的技术、经济指标负责。

d.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比较重要的本专业(行业、企业)情报研究、标准制订、技术发展规划编制、质量.监督检测、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能协调和解决主要技术问题并组织实施,并且取得同行业专家公认的实际效果。

4.1.2.2 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应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重大、复杂、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或组织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的科研、开发、生产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具有关键技术开发研究、试验攻关、审查与评价、验证与鉴定的能力。在主管的工作中对关键疑难技术问题有作出分析决策的能力;能解决主管工作中与其他专业相互配合与协调的有关重要技术问题;能组织有关人员完成主管的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独立承担或组织重要、复杂、关键机械产品或工程项目的工艺工作(例如机床主轴箱、溜板箱、转位刀架、床身及导轨、发动机、行走机械底盘中的变速箱、转向机构、前后桥,其他的复杂机械或基础件等机械产品)。负责产品设计的工艺性审查,负责制订和审查工艺方案和各种工艺文件,针对关键工艺技术提出试验研究要求和实施方案,并解决技术疑难问题。能对主管产品的工艺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及其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性负责。

b.独立承担或组织重要、复杂、关键的本专业或某一专门领域的非标准设备、专用设备及工艺装备总体设计,负责图样的审查和评价,确保设计图样及技术文件的正确、完整和统一,并解决装备制造中的技术疑难问题,负责制定主管产品的鉴定验收规程,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能对主管产品设计方案的正确性及其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性负责。

c.独立承担或组织重要、复杂、关键的新工艺试验研究课题;重大工艺装备及其关键技术的研究课题;主持编写企业主导产品标准或质量管理法规及手册并负责贯彻实施;提出或审定本专业或某一专门领域的关键技术发展规划及分析论证报告;承担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的重要情报研究工作;承担和组织实施重要产品的质量管理及检测技术;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装备负责调研并提出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负责消化、吸收及改进、创新以及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主持精、大、稀和关键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性能检测。对主管的上述某一方面工作在科研、开发、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与质量问题能及时作出结论性处理意见,并解决其中关键疑难问题。

4.1.3 业绩成果

4.1.3.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独立或作为主要人员承担完成多项(两项以上,下同)工作任务,经同行专家评议认定,其成果的技术经济指标比较先进,并取得实际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b.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科研、开发、设计等方面的工作一项以上,并获得省、市级及以上的各种奖励。

c.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的重要工作项目,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被同行专家审议认可。

d.负责企业技术方面比较重要的工作,成绩突出,公认为企业的技术骨于。

撰写以下著作及论文之一:

a.作为主要执笔者,撰写过二篇技木报告。技术报告包括: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试验报告、研究开发报告、技术调研及论证报告、技术总结等。技术报告要求有学术见解,引用数据齐全正确,结论正确,经同行专家评议,有一定水平及实用价值。

b.作为执笔者,参加过教材、手册或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写工作,内容不少于二个章节。以上成果均被主管部门采纳并批准实施。

c.作为主要撰写人在部、市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篇以上论文。

d.作为主要撰写人在国家批准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过一篇以上论文。

4.1.3.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其在担任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负责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多项工作任务,包括有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安排的主要工作项目,经同行专家评定;有两个项目的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b,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的各种重要课题项目,曾获得部、市级科技进步奖一项以上或部、市级其他成果奖励二项以上。

c.在完成大型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这些项目对国民经济起了重要作用或达到国际水平,填补国内空白,并经同行专家审议认可。

d.负责企业专业技术方面重要工作,对企业的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成绩突出,具有权威性。

撰写以下著作及论文之一:

a.作为主要撰写人,参加过二篇以上重要技术报告的编写工作,或正式出版的教材、手册的编写工作(技术报告包括:重要项目立项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开发报告、技术调研及论证报告、技术总结等)。技术报告要求有学术观点,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正确,结论正确,经同专家评议,公认有较高学术水平。

b.作为主要撰写人,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发表过二篇以上论文;

c.作为主要撰写人,在全国性专业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论文。

d.作为主要撰写人出版——部专著或较大篇幅的重要译著。

4.2 铸造专业

4.2.1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2.1.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包括:高等数学、数理统计、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物理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传热学、电工学、机械制图、机械设计原理、机械零件设计、公差与技术测量、金属工艺学、金属学与热处理、亡十算机应用;铸件成型理论、铸造工艺学、铸造合金及其熔炼、铸造设备机械化、铸造测试技术、铸造质量分析、造型涂料、铸型材料化学、凝固工程等。

b. 了解本专业与其他专业的关系及具体技术质量要求。如机械加工与铸件的工艺衔接关系及对铸件的具体技术质量要求。

c.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情况及趋势和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经济法规等。

d.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市场营销、技术经济分析、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基本知识。

e.了解计算机在铸造方面的应用。

4.2.1.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a.按本专业发展方向需要,应具备系统、全面、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除符合4.2,1.1a条规定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外,并掌握1—2门铸造专业边缘和交叉学科的理论知识,如:铸造CAPP、铸件凝固过程数值模拟、金相等。

b.熟悉国内外铸造新技术及发展趋势,系统地掌握铸造专业某一方面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及涉及到的现代专业理论知识;掌握铸件质量与铸造用原、辅材料性能的常规检测分析理论,熟悉铸造有关现代检测方法等。

c.熟悉工程数学、技术经济分析、优化设计的基础知识;熟悉质量管理与铸造质量控制技术和国内铸造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其他技术经济法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法规等。

d.掌握计算机原理,熟悉计算机在铸造中的应用现状及有关知识。

4. 2.2 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

4.2.2.1 铸造专业工程师应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和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能独立承担及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a.独立承担比较重要、比较复杂的机械产品或机械工程项目的铸造工艺工作。能对结构比较复杂的铸造零件如各种箱体、缸体进行工艺性审查,制订该工艺方案和关键铸件的工艺规程,提出工装模具设计要求,并能完成设计;负责主管产品或工程项目的工艺管理、工艺文件的贯彻实施,能正确分析、解决生产中的工艺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负责生产现场的施工和生产服务,指导生产操作,参与工艺试验,工艺、模具验证,对主管产品工艺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及其技术经济指标的实现能提出具体意见和措施。

b. 独立承担比较复杂的铸造工艺装备设计,或单台铸造专用设备设计;参与铸造机械化系统设计方案的制订,并能承担系统中某一部分设备的设计,或负责设计图样的审查,确保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正确完整和统一;负责主管工艺装备的生产服务,解决生产中的质量问题,负责或参与工艺装备的验证鉴定和验收及安装调试、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等服务工作。能对主管工艺装备的设计方案的正确性及其技术经济指标负责;

c.独立承担比较重要的工艺试验课题,参与新工艺、新材料的试验,并能将试验成果应用到生产工艺中取得实际效果;能推广应用国内外铸造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并参与改进工作,或参与本单位(或本部门)的技术发展规划、技术改造方案的制定,独立承担一般铸造专业技改项目的主要技术工作和设计工作,以及技改项目实施中的现场服务、验收工作。

d.能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本专业(行业、企业)情报研究,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规范的制订及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在实际生产中取得同行业专家公认的实际效果。

4. 2.2.2 铸造专业高级工程师应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重大、复杂、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或组织铸造工艺与设备的科研、开发、试验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具有对铸造关键技术开发研究、试验攻关、审查评价、验证与鉴定的能力,在主管的工作中对重大疑难技术质量问题有分析、做出决策的能力,有解决主管工作中与其他专业相互配合与协调有关技术问题的能力,能承担或组织有关人员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a.能独立承担或组织重要、复杂、关键机械产品或机械制造工程项目的铸造工艺工作;能负责产品设计的铸造工艺性审查,制订和审查铸造工艺方案及各种工艺文件;能针对关键工艺技术提出试验研究要求和实施方案;能解决生产中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对主管产品的工艺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及其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性负责。

b.能独立承担或组织重要、复杂、关键铸造工艺装备或专用设备设计,或负责铸造机械化总体方案设计并能组织成员完成分项设计;能负责设计图样的审查,确保图样及技术文件的正确、完整和统一;能及时解决设备制造中发现的技术疑难问题并指导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对主管的工艺装备设计方案的正确性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性负责。

c.能负责本专业(行业、企业)技术情报研究工作,通过情报分析能提出本专业发展、改进意见或方案;能制订或组织有关人员制订铸造专业技术标准及铸件质量鉴定验收规程,并能通过生产实践和国内外信息不断提出修改意见。

d.能独立承担组织重要、复杂、关键的铸造新工艺、新技术试验研究课题以及重大工艺装备和关键技术的研究课题,或承担本单位重大铸造技改项目的方案制订和具体设计工作;能提出或审定本专业技术发展规划及分析论证报告。承担或组织现代铸造技术与装备的重要情报研究工作,对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与装备能提出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并负责消化;吸收和改进提高工作。

4.2.3 业绩成果

4.2.3.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一项以上较重要的技术任务,包括:关键铸件工艺设计、新工艺推广、新产品开发、技改工程设计或重要的科研课题研究任务,并经同行专家评议认定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b.加强工艺管理,在提高产品质量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受到市主管部门嘉奖。

c.获得部、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撰写著作及论文的条件同4.1.3.1有关规定。

4.2.3.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其

在担任工程师期间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负责完成多项复杂技术任务,包括:关键铸件的工艺设计、改进铸造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试制、重大工程设计(含复杂工艺装备设计)、较复杂的铸造技术改造项目等,并取得了明显的技术进步和较大的经济效益。

b.一贯重视产品质量,能对重大铸造质量问题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并提出改进意见,对提高产品质量有较突出贡献,或在铸造专业技术管理及标准化、技术情报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并被市主管部门认可或获得嘉奖。

c.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的项目获得部、市科技进步奖一项以上或部、市级其他成果奖二项以上。

撰写著作及论文的条件同4.1.3.2有关规定。

4.3 锻压专业

4.3. l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3. l.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水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包括:高等数学、数理统计、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物理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传热学、电工学、机械制图、机械设计原理、机械零件设计、公差与技术测量、计算机应用、压力加工原理、金属工艺学、锻造工艺学、冲压工艺学、锻锤、机械压力机、液压机、剪切机、锻造加热及其加热炉等。

b.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或学科的基本知识,如:模具加工、机械制造、电气、计算机技术、安全生产、工厂—设计、工业卫生技术、环保技术、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c.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情况及趋势,熟悉有关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d.熟悉全面质量管理的概念和理论方法。

4.3,1. 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除具备4.11.13规定的条件外,应对本专业的某一分支领域的知识有深入研究和独到的见解。

b.较好地掌握相关专业或学科的基本知识,包括:模具加工、机械制造、电气、计算机技术、安全生产、工厂设计、工业卫生技术、环保技术、现代管理科学等。

c.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现状和发展趋势,及时跟踪本专业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更新知识。

d.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内外标准、规范和其他技术经济法规,并能正确运用。

c.掌握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技术方面的知识。

f.掌握计算机原理,熟悉计算机在锻压工作中应用现状及有关知识。

4.3.2 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

4.3.2.1 锻压专业的工程师应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能解决主管工作中与其他专业相互配合与协凋的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a.独立承担比较重要、比较复杂的机械产品的锻压工艺工作。能对比较复杂的锻压零件进行工艺性审查,制定工艺方案和工艺规程。提出工装模具设计要求。并能完成设汁;负责主管产品或工程项目的工艺管理、工艺文件的贯彻实施,能正确分析解决生产中的工艺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负责生产现场的施工和生产服务,指导工艺操作,参与工艺试验、工艺及模具验证。对主管产品的工艺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及其技术经济指标负责。

b.独立承担比较复杂的锻压工艺装备设汁。包括:模具没计、锻压单台专用设备没计,能熟练地绘图,负责或参与设计图样的审查,确保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正确、完整和统一;负责主管工艺装备的生产服务,解决生产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负责或参与工艺装备的验证和鉴定验收,安装调试并指导用户正确使用。对主管工艺装备的设计方案的正确性及其技术经济指标负责。

c.独立承担比较重要的工艺试验课题,参与新工艺、新材料的试验,并能将成果应用到生产工艺中取得实际效果;能推广应用国内外锻压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并参与改进工作,或参与本单位(或本部门)的技术发展规划、技术改造方案的制定,独立承担一般锻压专业技改项目的主要技术工作和设计工作、现场服务及验收工作。

4.3.2.2 锻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应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重大、复杂、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或组织锻压工艺与设备的科研、开发、生产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具有对锻压关键技术开发研究、试验攻关、审查评价、验证与鉴定的能力。在主管的工作中对重大疑难技术质量问题有分析决策的能力;能解决主管工作中与其他专业相互配合与协调的重要技术问题;能组织有关人员完成主管的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能独立承担或组织重要、复杂、关键机械产品或机械制造工程项目的锻压工艺工作。负责产品设计的锻压工艺性审查,制订和审查锻压工艺方案及各种工艺文件;能针对关键工艺技术提出试验研究要求和实施方案,并能解决生产中重大技术质量问 题。对主管产品的工艺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及其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性负责。

b.能独立承担或组织重要、复杂、关键锻压工艺装备或锻压专用设备的总体设计,负责图样的审查和评价,确保设计图样及技术文件的正确、完整和统一,并能及时解决装备制造中的技术疑难问题及指导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对主管的工艺装备设计方案 的正确性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性负责。

c.能负责制定或组织有关人员制定锻压专业技术标准及锻压零件质量鉴定验收规程,并能通过生产实践不断提出修改意见。独立承担、组织重要、复杂、关键的锻压新工艺、新技术试验研究课题;重大工艺装备及关键技术的研究课题;承担本单位重大作中对重大疑难技术质量问题有分析决策的能力;能解决主管工作中与其他专业相互配合与协调的重要技术问题;能组织有关人员完成主管的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能独立承担或组织重要、复杂、关键机械产品或机械制造工程项目的锻压工艺工作。负责产品设计的锻压工艺性审查,制订和审查锻压工艺方案及各种工艺文件;能针对关键工艺技术提出试验研究要求和实施方案,并能解决生产中重大技术质量问 题。对主管产品的工艺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及其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性负责。

b.能独立承担或组织重要、复杂、关键锻压工艺装备或锻压专用设备的总体设计,负责图样的审查和评价,确保设计图样及技术文件的正确、完整和统一,并能及时解决装备制造中的技术疑难问题及指导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对主管的工艺装备设计方案 的正确性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性负责。

c.能负责制定或组织有关人员制定锻压专业技术标准及锻压零件质量鉴定验收规程,并能通过生产实践不断提出修改意见。独立承担、组织重要、复杂、关键的锻压新工艺、新技术试验研究课题;重大工艺装备及关键技术的研究课题;承担本单位重大锻压技改项目的方案制订和具体设计工作;能提出或审定本专业技术发展规划及分析论证报告;主持或组织现代锻压技术与装备的重要情报研究工作,对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与装备能提出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负责消化吸收和改进提高工作。

4.3.3 业绩成果

4.3.3.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人员承担完成多项工作任务,其中至少完成一项重要任务,如关键锻压零件工艺设计、新工艺推广、新品开发、技改工程设计、科研课题研究等,经同行专家评议认定其成果的技术经济指标比较先进,并取得实际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b. 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项目获得部、市级科技进步奖或其他奖励。

撰写著作及论文的条件同4.1.3.1有关规定。

4.3.3.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其在担任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负责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多项工作任务,其中至少承担两项重要、复杂的任务,如关键锻压件的工艺设计、改进重要锻压生产工艺、完成两项新技术推广、新品开发试制、重大工程设计(含复杂工装设计)或较复杂的锻压技改项目.经同行专家评议认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b.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的项目获得部、市科技进步奖一项以上或部、市级其他成果奖二项以上。

撰写著作及论文的条件同4.1.3.2有关规定。

4.4 焊接专业

4.4.1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4.1.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水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包括:高等数学、数理统汁、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电工学、机械制图、机械设计原理、机械零件设计、公差与技术测量、计算机应用、电子学、金属学与热处理、焊接冶金原理、焊接方法与设备、焊接结构等。

b.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或学科的基本知识。如冶金材料、冷热加工、电气、计算机技术、安全生产、工厂设计、工业卫生技术、环保技术、现代管理科学、现代试验分析技术等。

c.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情况及趋势,熟悉有关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d.熟悉全面质量管理的概念和理论方法。

4.4.1.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除具备4.4.1.1a规定的条件外,应对本专业的某一分支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

b.较好地掌握相关专业或学科的基本知识,包括:冶金材料、机械加工、电气、计算机技术、安全生产、工厂设计、工业卫生技术、环保技术、现代管理科学、现代试验分析技术、机电一体化等。

c.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现状和发展趋势,及时跟踪本专业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更新知识。

d.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内外标准、规范和其他技术经济法规,并能正确运用。

e.掌握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技术方面的知识。

f.掌握计算机原理,熟悉计算机在焊接工作中的应用现状及有关知识。

4.4.2 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

4.4.2.1 焊接专业的工程师应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能解决主管工作中与其他专业相互配合与协调的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a.独立承担比较重要、比较复杂的机械产品焊接方面的工艺工作,能对比较复杂产品的焊接件进行工艺性审查,制定工艺方案和工艺规程,提出焊接专用设备或专用工艺装置的设计要求,并能完成设计,负责生产中的工艺管理,工艺文件的贯彻实施, 解决生产中的工艺技术和质量问题;对承担的工艺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及其技术经济指标负责。

b.熟悉生产中各种焊接,设备的原理、功能及运行情况,具有调试自动化焊接设备的能力;能按工艺规程进行现场生产服务,指导工艺操作,保证达到产品质量要求。掌握有关焊接的工艺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具有运用现代试验检测手段进行科研、生产、 工艺改进和分析处理技术数据的能力;能进行产品焊接质量事故分析,提出建议或采取工艺措施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c.独立承担比较重要、比较复杂的焊接工艺试验课题,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在生产中取得一定效果;参与引进国内外焊接技术与装备的消化吸收及改进工作。

4.4.2.2 焊接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应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重大、复杂、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或组织焊接工艺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具有对重大、关键技术开发、研究实验、质量攻关等项目的审查评价、验证鉴定的能力;在主管工作中,对有关重大疑难技术质量问题有作出分析决策的能力;能解决主管工作中与其他专业工种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有关问题。具体工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能独立承担或组织重要、复杂、关键机械产品的焊接工艺工作。能对各种结构复杂、技术要求严格的焊接件制定和审查工艺方案,及对各种工艺文件提出有关工装设计要求;能对关键工艺技术提出试验研究要求和具体实施方案,并解决有关技术难题。对主管产品工艺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性负责。

b,对各种现代化焊接的高新技术和焊接设备、焊接生产线和自动线有较丰富的知识和使用调试经验;能负责制订有关焊接的各种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验收鉴定规程,运用现代试验、检测手段对产品焊接质量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并提出改进措施。

c.独立承担或组织重要、复杂、关键的焊接新设备、新工艺试验研究课题;重大工艺装备及关键技术的研究课题;提出或审定本专业的技术发展规划及分析论证报告;负责或组织有关焊接现代化新技术、新装备的重要情报研究工作;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装备能通过调研提出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并负责消化、吸收及改进、创新工作;主持本单位技术改造工程中有关焊接部分的技改工作。

4.4.3 业绩成果

4.4.3.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所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中,负责解决了比较重要的技术、质量难题至少两项,并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嘉奖。

b.在技术、质量、管理、科研等方面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成果获部、市级科技进步奖或同档次的其他奖励一项以上。

c.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重’要工作项目一项以上,其成果的技术经济指标比较先进,并取得实际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撰写著作及论文的条件同4.1.3.1有关规定。

4.1.3.2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其在担任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负责过两项复杂、关键焊接工艺设计—,或改进两项重要焊接生产工艺,或完成两项焊接新技术推广,并使主管工作取得显著的技术进步和较大的经济效益。

b.焊接技术管理工作成绩显著.在解决重大技术质量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使产品质量稳定提高,杜绝了批量质量事故,为本单位技术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或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嘉奖。

c.主要负责人完成的项目获得部、市级科技进步奖一项以上或部、市级其他成果奖二项以上。

撰写著作及论文的条件同4.1.3.2有关规定。

4.5 热处理专业

4.5.1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5.1.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应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高等数学、数理统计、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物理化学、材料力学、传热学、电工学、机械制图、机械设计原理、机械零件设计、公差技术测量、计算机原理及应用、金属学及热处理原理、化学热处理、现代热处理新技术理论(形变、电解、离子渗、气相沉积、磁场、激光、电子束热处理);铸铁及有色金属的热处理;粉末合金及功能金属的热处理;热处理工艺学、金属力学性能,X光结构分析、材料成分、断口组织金相分析等检测分析;热处理设备等。

b.了解本专业对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及与其他专业的关系,如热处理专业与机械加工专业的关系。

c.了解热处理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

d.熟悉全面质量管理概念、理论和方法,了解热处理专业有关的安全防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法规。

4,5.1.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a.应具备全面、系统、坚实的理论和专业知识。除符合4.5.1.1a规定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外,对热处理某一分支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对金相理论研究及其应用有一定水平和丰富经验。

b.熟悉国内外热处理技术的发展趋势,系统地掌握热处理专业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及涉及到的现代热处理专业理论知识。

c.熟悉热处理件有关材质、性能的常规检测分析方法和应用,熟悉热处理有关现代检测方法。

d.熟悉工程数学、技术经济分析、优化设计基础知识,较好地掌握热处理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测技术以及有关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法规等有关知识。

e.掌握计算机原理,熟悉计算机在热处理中的应用现状及有关知识。

4.5.2 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

d.熟悉工程数学、技术经济分析、优化设计基础知识,较好地掌握热处理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测技术以及有关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法规等有关知识。

e.掌握计算机原理,熟悉计算机在热处理中的应用现状及有关知识。

4.5.2 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

4.5.2.1 热处理专业工程师应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比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和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能独立承担下列工作之一:

a.能独立承担比较重要、比较复杂的机械产品的热处理工艺工作。根据各种关键零件的技术要求能分别制订工艺·方案,编制单项热处理工艺规程;对某些通用零件、毛坯、材料热处理工艺方法(如正火、回火、时效等)能结合生产实际编制通用热处理工艺守则,并能根据工件形状确定装炉方法,设计专用工装(卡具、挂具、感应圈等);能提出保证产品质量,减少工件变形、开裂的措施v方法。负责主管生产中的工艺管理、工艺规程的贯彻,指导现场操作,处理生产中技术、质量问题。对主管产品工艺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及技术经济指标负责。

b.熟悉生产中各种热处理设备的原理、功能、及5.2.1 热处理专业工程师应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比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和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能独立承担下列工作之一:

a.能独立承担比较重要、比较复杂的机械产品的热处理工艺工作。根据各种关键零件的技术要求能分别制订工艺·方案,编制单项热处理工艺规程;对某些通用零件、毛坯、材料热处理工艺方法(如正火、回火、时效等)能结合生产实际编制通用热处理工艺守则,并能根据工件形状确定装炉方法,设计专用工装(卡具、挂具、感应圈等);能提出保证产品质量,减少工件变形、开裂的措施v方法。负责主管生产中的工艺管理、工艺规程的贯彻,指导现场操作,处理生产中技术、质量问题。对主管产品工艺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及技术经济指标负责。

b.熟悉生产中各种热处理设备的原理、功能、及运行情况,并能按热处理工艺规程的规定掌握或指导对设备有关部位的调整,保证达到工件质量要求;能熟练掌握有关热处理的工艺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对比较复杂的技术质量问题进行正确分析判断,并能通过修订工艺参数调整设备或其他措施办法予以解决。

c.独立承担比较重要、比较复杂的热处理工艺试验课题,结合生产需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取;得一定效果;参与对引进国内外先进热处理技术与装备消化吸收及改进工作;能承担本单位技术改造工程中属热处理方面的技改工作。

d.能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本专业情报研究;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规范制订及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较显著成绩。

4.5.2.2 热处理专业高级工程师应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重大、复杂、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或组织热处理工艺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具有对重大、关键的技术开发、研究试验、质量攻关等项目的审查评价及验证鉴定的能力;在主管工{乍中,对有关重大、疑难技术、质量问题,有做出分析、决策的能力;能解决主管工作中与其他专业、工种相互配合、协调的有关问题。能承担或组织有关人员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a.能独立承担或组织重要、复杂、关键机械产品的热处理工艺工作。能承担各种结构复杂、加工精度较高、受力强度较大的零件(如大型齿圈、高精度机床主轴、复杂薄壁零件、内燃机曲轴等)的热处理工作,并能在防止零件变形、开裂、表面氧化脱炭、硬度不均等方面提出解决措施,针对产品设计不同要求制定工艺方案、编制工艺规程,提出工装设计任务书及各种工艺文件;对关键工艺技术提出试验研究要求和具体实施方案,并解决有关技术难题。对主管产品的工艺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性负责。

b.对各种热处理观代化高、新技术和设备(如热处理可控气氛自动控制生产线、真空热处理、光亮淬火、渗碳淬火自动生产线、激光热处理、复杂刀具热处理等)有较丰富的知识和使用调试车验;能制定有关热处理的各种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验收鉴定规程.并能结合生产实践和国内外信息不断提出修改意见;对重大、复杂的技术质量问题能应用专业理论知识和科学的测试探伤方法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并提出改进措施。

c.能独立承担、组织重要、复杂、关键的热处理新工艺试验研究课题及重大工艺装备研究课题;提 出或审定本专业的技术发展规划及分析论证报告。承担或组织有关热处理现代化新技术、新装备的重要情报研究工作;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装备,能提 出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并负责消化、吸收及改进、创新工作;从事计算机在热处理中的应用研究并取 得一定成果;负责本单位技术改造工程中有关热处理部分的技改工作。

4.5.3 业绩成果

4.5.3.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所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中,负责解决了二项以上比较重要的技术、质量难题,并获得市主管局的嘉奖。

b.在技术、质量管理、科研等方面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的成果获市、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相应档次的其它奖励一项以上。

c.作为技术骨干参力口过重要工作项目至少二项,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比较显著。

撰写著作及论文的条件同4。1,3.1有关规定。

4.5.3.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其在担任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过两项复杂、关键的工作任务如热处理件工艺设计、改进主要热处理生产工艺、热处理新技术推广、重要工艺试验、关键热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等,并使主管工作取得显著的技术进步或较大的经济效益。

b.热处理技术管理工作成绩显著,解决了重大技术质量问题,杜绝了批量质量事故,使产品质量稳定提高。为本单位技术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或取得市主管局的嘉奖。

c.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的项目获得部、市科技进步奖一项以上,或部、市级其他成果奖二项以上。

撰写著作及论文的条件同4.1.3.2有关规定。

5. 外语水平

5. 1 申报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应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按规定的标准经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

5. 2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应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按规定的标准经全市组织的考试合格。

6.破格晋升条件

6.1 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6.1.1 学历够条件而资历不够条件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获市(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其他相同档次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b,此前述各专业申报工程师资格时应具备的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及业绩成果条件高一个档次。

6.1. 2 资历够条件而学历不够条件的,除符合6.1.1条款要求外。还必须通过二门以上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6.2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6.2.1 学历够条件而资历不够条件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

a.经省、部级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或经国家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b.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主要负责人,或获市(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其他相同档次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c,此前述申报各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所应具备的“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及“业绩成果”条件高一个档次。

6.2.2 资巧够条件而学历不够条件的除符合6.2.1条款要求外还壮须通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合格。

7.其他

7.1 本标准中所列学历均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为取得本专业学历后的累计有效年限。

7.2 后取学历人员可参照晋升标准申报相应级别的技术资格。

7.3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机关及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其他性质的单位可参照执行。

一九九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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