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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程技术机械专业 (机械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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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程技术机械专业(机械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1.适用范围

1.1 机械设计专业主要指各类机械产品成套机械设备设计、机械零部件设计以及各类工具设计等。

主要专业方向分为机械设计、流体传动与控制设汁、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设计、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

1.2 机械设计专业的工作范围包括:机械产品和成套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技术引进产品的消化吸收及相应的技术管理;产品原理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含总体设计、结构设计和商品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

从事机械设计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时,必须依照下列条件进行评审。

2.基本条件

2.1 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2 在任现职期间,历年业绩考核均应为“称职”标准以上。

3. 学历和资历

3.1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3.2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获得博士学位,确认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

b.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c.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4.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考查其是否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了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水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通过继续教育达到知识更新的程度和水平。根据从事的专业和设计产品的特性,在具体科目上可以有所侧重。

4.1.1 基础理论知识

a.机械设计专业、流体传动与控制设计专业:理论力学、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动力学、材料力学.热力学、电工学、电子技术学、机械制图、机械原理、机械零件没汁、工程材料、机械制造工艺、互换性与精密测量等。

b.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设计专业:电工原理、电子技术基础、机械设计基础、材料力学、理论力学、工程力学、现代控制理论、反馈控制理论、微机原理及应用、自动控制原理、电子测量技术、数字信号处理、电气工程中的数理统计等。

c. 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专业:机械设计和机械制造的基础知识以及电工学、电子技术基础、计算机软件基础、单片机原理及应用、机电一体化概论等。

4.1.2 专业知识

a.机械设计专业:掌握基本的设计方法和现代设计的理论知识,包括:机构设计、结构强度设计、摩擦学设计、可靠性设计、优化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工程学、设计方法学、工业造型设计、人机工程、价值工程等,要按产品类别(如机床、汽车、拖拉机、锻压机械、铸造机械、石油机械、化工机械、农业机械、动力机械、工程机械、冶金机械、矿山机械、交通运输机械、起重运输机械、纺织机械、轻工机械、印刷机械、食品机械、商业机械、建筑机械、建材机械、通用机械等各类机械)掌握涉及的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如设计热能动力设备的人员应掌握锅炉设计、汽轮机设计等专业知识。

b.流体传动与控制设计专业:液压元件及系统、气动元件及系统、流体传动与控制、自动控制理论、液压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测试等。

c. 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设计专业:电机与拖动、电力拖动自控系统、模拟信号系统、检测电子线路、微机控制技术、自动化仪表及过程控制、工厂供电、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最优控制原理及应用、系统辨识原理及应用、集散控制系统、微机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计算机模拟技术、电力系统自动装置等。

d. 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专业:传感器及应用、电力电子技术、嵌入式微处理机、可编程序控制器、机电一体化控制技术、机电一体化总体设计、数控系统设计、机械制造系统自动化、工业机器人等,以及设计机械产品所涉及的专业理论知识。

4.1.3 相关知识

a.了解本专业产品主要服务对象的生产过程与技术要求及其对产品的各项质量要求。

b.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及趋势,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法规等。

c.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概念和理论、方法。

d. 熟悉计算机原理,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能结合工作上机操作。

e.了解与本专业工作有关的市场营销、技术经济分析、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基本知识。

4.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考查其是否具有本专业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通过继续教育达到知识更新的程度和水平。根据从事的专业和研究、设计产品的特性,在具体科目上可以有所侧重。

4.2.1 基础理论知识

按所从事的不同专业方向应分别具备4.1.1条规定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并能根据专业发展不断更新。

4.2.2 专业知识

a.按所从事的不同专业方向应分别具备4.1.2条规定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对其研究、设计的有关类别的产品(包括单机及成套设备)所涉及的主要专业知识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并对某一分支技术领域有独到见解或专长。

b.比较熟练地掌握二种现代设计方法,重点是计算机辅助设计、优化设计、可靠性设计、人机工程和价值工程等,或比较熟练、系统地掌握有关的流体传动与控制技术、电力拖动技术、数控技术、传感技术、机电一体化总体设计等专业理论知识。

4.2.3 相关知识

a.熟悉本专业产品主要服务对象的生产过程与技术要求及其对产品的各项质量要求。

b.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法规等。

c.熟悉全面质量的概念和理论、方法。

d.掌握汁算机原理,能够运用计算机对本专业相关的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处理,或能够组织引进计算机辅助设计应用软件。

e,熟悉其他与本专业工作有关的基本知识。

5.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

5.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考查:

5.1,1 能够比较好地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承担一般技术难度的研究设计任务和解决机械设计专业技术领域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a.从事机械设计的人员,能够独立完成机械产品和零部件的测绘、制图工作。掌握传统的机械设计方法,能够独立完成一般难度和比较复杂的零部件或产品的设计工作。

b.从事流体传动与控制设计的人员,能够结合产品要求独立完成非标液压元件或气动元件的设计并能独立完成中、小型液压传动控制系统的设计。

c.从事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设计的人员,能独立完成相当于万能铣床等机械设备的电力拖动系统和继电器、接触器控制系统的设计;能独立完成一般技术性能的、直流闭环调速系统的设计,或能够设计用单板机或可编程序控制器的自动控制系统,或能 够独立完成设计其他一般技术难度的电力拖动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

d. 从事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的人员,能够正确运用传感器、微处理器、伺服电机等电气元器件和滚珠丝杠等有特种要求的机械零部件,独立设计相当于经济型数控车床等一般复杂程度的机电一体化系统。

5.1.2 能够正确运用通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具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开发新产品的能力。

5.1.3 具备一定的分析、判断和总结能力,能够参加中等规模项目的立项调查、局部方案论证、实验研究、技术推广和市场调查等工作,并在其中独立承担某一方面工作。

5.1.4 能起草开题报告,提出研究设计方案。能独立编写技术文件、工程总结。并负责校正或审核本专业的文件图纸。

5.1.5 具有在设计工作中协调解决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5. 1.6 具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5.1.7 有一定的机械设计和新产品开发的实践经验,较好地完成过下列工作之一:

a.作为技术骨于参加过国家或市(部)重点产品或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制工作,并在其中独立承担过中等技术难度的科研、设计任务。

b.独立承担过一项以上中型工程成套设计任务中的主要单机设计工作。

c.独立承担完成二项以上一般技术难度和比较复杂产品的设计工作。

5.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考查:

5.2.1 能够熟练地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机械设计专业技术领域内重要或关键技术问题。

a.从事机械设计人员,能够完成担当于静压轴承等关键部件的设计和相当于XK5040—1型数控铣床等复杂程度的机械产品设计工作,或能够承担本企业主导产品的设计工作。

b.从事流体传动与控制设计的人员,能够完成复杂、关键液压件和非标液压件的设计;或能够完成相当于塑料成型机,或大型矿用自卸车液压系统等大、中型液压(气动)系统的设计。

c. 从事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的设计人员,能够完成相当于重型立式车床、重型刨床等复杂程度的电力拖动和闭环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或能够完成交流电机变频调速系统、数控装置等复杂的电力拖动、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

d. 从事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的人员,能够完成相当于数控铣床、数控车床等复杂程度的机电一体化系统的设计工作。

5.2.2 能够熟练地运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具有研究、开发设计或引进消化吸收技术难度较高或复杂的机械产品的能力。

5.2.3 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承担较大规模项目的立项调查、总体方案论证、实验研究、技术推广或市场调查等工作。

5.2..4 在产品开发中有创新精神,能够不断地对产品的设计提出新构思或新方案,并经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

5.2.5 具有在设计工作中协调解决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5.2.6 具有指导工程师、研究生完成研究、开发和设计任务,审核工程师完成的技术成果,承担对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的技术鉴定工作的能力。

5.2.7 有比较丰富的机械产品研究、开发、设计的实践经验、较好地完成过下列工作之一:

a.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国家或市(部)级以及对行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点产品或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制工作。

b. 完成过二项以上中型工程成套设计或作为主要技术骨于完成一项大型工程成套的设计工作。

c.完成二项以上不同类别的技术密集、复杂的机械产品的设计工作。

d.完成三项以上重点产品不同类别的关键部件或技术密集、复杂的部件的设计工作。

6.业绩成果

6. 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并应符合以下条件:

6.1. 1 在科研或产品设计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国家、市(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重点科研、设汁项目,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b.独立承担完成的科研、开发、设计项目,经同行专家评议,并经实践检验,公认在整体设计或重要部件设计中有独特的创造性和新颖性。

c.独立承担完成二项具有一般技术难度和比较复杂的科研、设计或引进消化吸收项目的设计,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d.独立承担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科研、设计项目,获得过市(部)级科技进步奖,或获得过市(部)级科技成果奖、新产品奖等一项以上。

6.1.2 撰写以下著作或论文之一:

a.作为主要作者撰写二篇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技术总结等。技术报告要求有学术见解,调研、设计、测试的主要数据齐全准确、结论正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具有一定的价值。

b.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公开发行、内部发行或批准印刷的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论文要反映其应具备的技术水平和写作能力。

c.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d.参与制定企业技术标准(规范),其中独立承担编写的内容不少于三分之一;或参与制定部颁标准(规范),其中独立承担编写的内容不少于二个章节,以上标准(规范)均应被主管部门采纳并批准实施。

6.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其在担任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并应符合以下条件:

6.2.1 在科研或设计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以上国家、部、市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b.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完成一项以上多杂的、技术密集的科研、设计坝目。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独特的创造性和新颖性。

c.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大型工程成套项目的设计工作,或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完成二项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的设计工作。经专家鉴定符合要求,并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d.独立完成二项以上难度较高的和复杂的机械产品的科研、设计或引进消化吸收设计的项目,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e.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完成的科研、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部、市级科技进步奖一项以上,或获得过市级科技成果奖、新产品奖二项以上。

6.2.2 撰写以下著作或论文之一:

a.作为第一撰写人,撰写二篇以上重要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或技术总结等。技术报告要求有学术观点,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结论正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b.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市级专业学术会议或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公开发行:内部发行或批准印刷的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论文,论文要反映其应具备的学术水平和写作水平。

c.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d.作为主要撰写人参加过《技术手册》(公开出版)的编写工作。

7.外语水平

7.1 申报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应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按规定的标准经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

7,2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应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按规定的标准经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

8.破格晋升条件

本标准中“学历和资历”所列条件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为广开才路,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本标准第三部分“学历和资历”以外其他各项条款及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不受“学历和资历”规定的限制,破格申报。

8.1 破格申报工程帅资格

8.1.1 学历够条件而资历不够条件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获市(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其他同档次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b.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负责人设计出的产品或开发的新技术在降低成本、扭亏增盈、提高质量、开拓市场等方面取得了可以考核的显著效益(附有关材料),并得到市级主管部门的认可。

8.1.2 资历够条件而学历不够条件的,除符合8.1.1条款要求外,还必须通过二门以上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8.2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8.2.l 学历够条件而资历不够条件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经省部级以上部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或经国家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b. 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主要负责人,或获市(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其他同档次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c. 负责设计的产品成为本行业的更新换代户,或成为市(部)级主管部门推荐使用的产品。

8.2.2 资历够条件而学历不够条件的,除符合

8.2.1条款要求外,还必须通过相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9.其他

9.1 本标准中所列学历均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为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后的累计有效年限。

9.2 后取学历人员可参照晋升标准申报相应级别的技术资格。

9.3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机关及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其他性质的单位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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