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申报数量核准备案。
7月3日前完成高、中级职称推荐申报数量核准备案工作。
(二)推荐申报。
7月11日至8月18日用人单位(含自主评审单位)完成高、中级职称推荐申报工作。
(三)高级职称资格审查。
8月19日至9月22日完成我市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工作。
(四)督导检查。
9月23日至9月30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直主管部门完成对各市、省直有关单位、自主评审单位高级职称推荐申报和资格审查工作的督导抽查工作。
(五)材料提交。
10月8日至10月12日完成我市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提交工作。
(六)中级职称资格审查。
10月13日至10月31日完成我市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工作。
(七)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11月1日至11月22日,完成我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八)评审结果备案。
11月30日前完成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