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办法》(冀人社规〔2018〕23号)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 ………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办法》(冀人社规〔2018〕23号)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311-66908700
传 真:0311-66908541
电子邮箱:wswy921@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
邮政编码:050051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4日
来自石家庄客户的评论: 听说北京已经取消今年的中级职称答辩了,是不是河北省今年估计也不会答辩了, 感觉答辩好麻烦啊! 来自河北省客户的评论: 我倒希望能够答辩,因为材料我前期不行,很多专利和论文没有下来,但是答辩的时候估计问题不大,我还想参加答辩,答辩没准我能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