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农业系列高级职称答辩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含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2024年度农业系列职称评审答辩拟定于2024年11月13日至1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所有申报农业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应农民技术专业高级职称答辩人员),其中正高级资格含: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农经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水产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副高级资格含:高级农艺师、高级农经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农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水产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二、答辩时间
11月13日(周三)农业工程、水产工程专业,于8时起做好答辩准备,随时保持QQ在线、手机畅通;
11月14日(周四)至11月15日(周五)农业技术、畜牧兽医专业,于8时起做好答辩准备,随时保持 QQ在线、手机畅通。
11月15日(周五)农民技术专业,于8时起做好辩准备,随时保持QQ在线、手机畅通。
三、答辩内容
答辩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前3分钟以内简述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情况,随后评委提问。重点考核答辩人员专业知识,工作业绩、学术水平和科研推广成果、论文、论著等相关情况。
四、答辩方式
答辩全部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答辩人员请于11月10日前按照“答辩人员临时分组及对应QQ号码”(具体内容见附件)添加QQ好友,具体安排务必随时关注所添加 QQ个性签名。
五、有关事宜
1.答辩人员需自行准备通讯设备,保持通讯及网络畅通,选择安静、明亮、独立的答辩环境。
画面要求:正面拍摄,确保参评人员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且清晰可见。
2.答辩人员接通视频后,请第一时间出示本人身份证。
答辩时应目视摄像头,不得低头查看任何参考资料。
3.答辩人员未按规定添加 QQ,无故不参加不洋,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无答辩成绩。
4.答辩人员不遵守答辩纪律,取消答辩资格。
咨询电话:0311-86256892、86256891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