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申报评审中,继续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和省人社厅《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范围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175号)等政策文件执行,确保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优惠政策落实落地。